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賀立仁(副廳級)涉嫌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一案,經寧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賀立仁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賀立仁,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銀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賀立仁在擔任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吳忠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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