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家境貧寒的她,從一名普通護士一步步走上鎮黨委書記崗位,成為當地女干部中的佼佼者。如今,她卻因賤賣國有資產走上犯罪道路。她,就是江蘇省睢寧縣官山鎮原黨委書記陳玉玲。
2006年底,陳玉玲擔任官山鎮黨委書記。在全鎮第一次干部大會上,陳玉玲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崗位,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心存敬畏,警鐘長鳴。但在台下,她卻收受賄賂,賤賣國資,走上了犯罪道路。
了解到官山鎮黃圩街還有不少空置的房地產后,陳玉玲決定將其中一部分變賣以充實財政收入。很快,個體開發商黃浦(另案處理)看中了原黃圩農技站那塊地,他想通過關系低價買下,便找到時任鎮婦聯主席的尤莉(另案處理),尤莉把他引薦給了陳玉玲。
幾天后,尤莉約陳玉玲到某足療店消費,早就得知消息的黃浦趕緊給她倆送來2萬元。看著厚厚兩沓鈔票,陳玉玲有點糾結,便問尤莉“這個人是否可靠”,聽到尤莉對黃浦的贊美后,陳玉玲說著“下不為例”的同時,將其中一沓鈔票揣進了手提包。
黃圩農技站緊臨鬧市區,地塊大、地勢好,志在必得的黃浦琢磨著僅“打點”2萬元遠遠不夠。兩天后,他又送給陳玉玲30萬元現金。收了這麼一大筆錢的陳玉玲,為了讓黃浦順利拿到地塊,可謂絞盡腦汁。她知道處置國有資產有嚴格規定,為掩人耳目,她安排分管副鎮長對農技站資產進行評估,但公開拍賣的程序卻免了。后來,分管副鎮長向陳玉玲匯報,農技站資產評估價格100余萬元,但買主隻願出42萬元。陳玉玲知道買主是黃浦,便說“既然沒有更高的價格,賣就賣吧”。
簽訂合同當天,黃浦又找到陳玉玲,要求再降低價格,並送給陳玉玲2萬元,陳玉玲答應以36萬元成交。簽訂合同時,黃浦又找了一個理由“磨”下6000元,最終,以35.4萬元的價格成交。如願以償的黃浦喜出望外,想著以后還會有很多事有求於陳玉玲,便又拿出4萬元作為感謝費交給尤莉,尤莉將其中2萬元送給了陳玉玲。
2008年下半年,黃浦又看中了黃圩計生辦地塊,他再次找到陳玉玲。由於是“老相識”,陳玉玲連形式也懶得走了,評估、拍賣統統免了。這一次,黃浦又送給陳玉玲10萬元。就這樣,陳玉玲在任官山鎮黨委書記三年間,共收受黃浦63萬元好處費,其中有6萬元與尤莉平分。
2009年底,陳玉玲調任睢寧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警鐘長鳴”仍然是她在單位開展廉政教育時常說的話,但她自己卻聽不到警鐘的聲音,又先后收受賄賂數十萬元。
2014年3月19日,陳玉玲因涉嫌受賄罪被睢寧縣檢察院立案偵查。經查,2007年下半年至2013年底,陳玉玲在擔任官山鎮黨委書記、睢寧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期間,先后多次收受賄賂116萬余元。其中,陳玉玲在收受黃浦賄賂后,違規出售原黃圩農技站和計生辦土地,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37萬余元。
法院最終判決:陳玉玲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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