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紅梅 (資料圖)
安徽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副廳級)趙紅梅受賄、貪污一案10月30日在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趙紅梅貪污公款160余萬元,受賄近570萬元。
起訴書中指控,2008年3月至2014年2月,趙紅梅在挂任安徽電視台副台長、擔任安徽電視台台長、安徽廣播電視台副台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單獨或伙同他人,使用虛列名目為自己和他人發放獎金、購買個人消費物品在本單位公賬中報銷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161.0709萬元﹔趙紅梅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單獨或伙同他人,在電視廣告業務、購買電視劇及支付購劇款、電視台採購服裝及禮品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單位及個人現金、物品,共計569.107萬元。
起訴書顯示,趙紅梅涉嫌貪污犯罪事實4項、受賄犯罪事實23項。其中,數額最大一筆指控達165萬元。2010年下半年,趙紅梅與時任安徽電視台台長的張蘇洲(另案處理)、以及趙紅梅的同學、南京某投資咨詢公司董事長程某商定,由程某出資成立公司,利用張蘇洲和趙紅梅在即將成立的安徽廣播電視台中分別擔任重要領導職務的便利,承接安徽廣播電視台廣告業務,謀取利益3人均分。2011年1月,程某成立了三家傳媒廣告公司,趙、張2人按照約定使得程某的3家公司順利與安徽廣播電視台建立業務聯系,並在業務往來中給予特殊關照和優惠政策,因此程某的三家公司及其實際控制操作的經濟事項均獲得巨額經濟利益。2011年至2013年間,程某按照約定先后4次共送給趙紅梅現金共計165萬元。
2014年9、10月份,安徽廣播電視台部分人員因經濟問題被有關部門查處,趙紅梅向程某退還了其中的50萬元現金。記者在起訴書中看見,多家影視制作公司為在與安徽廣播電視台進行電視劇採購、電視劇播出安排、順利拿到購劇款中能得到趙紅梅幫助,多次在趙的住處和辦公室給其送錢,少則兩萬元,多則幾十萬元。
庭審過程中,趙紅梅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認可。法庭當庭未宣判。(新華網合肥10月30日電 記者劉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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