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8月4日電 (李源)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湖北洪湖市委原書記鄒太新等6人被開除黨籍。具體內容如下:
洪湖市委原書記鄒太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洪湖市委原書記鄒太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鄒太新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及企業生產經營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鄒太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鄒太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荊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馬秋平被開除黨籍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荊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馬秋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馬秋平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馬秋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武漢市東西湖區委原書記、武漢臨空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張平被開除黨籍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武漢市東西湖區委原書記、武漢臨空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張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行為涉嫌犯罪。
張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平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咸寧市委原常委、市總工會原主席程群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咸寧市委原常委、市總工會原主席程群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程群林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及企業生產經營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中,受賄和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
程群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后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程群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武漢市人民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原副主任、原正廳級巡視員王紹志被開除黨籍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武漢市人民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原副主任、原正廳級巡視員王紹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紹志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買賣企業內部職工股並獲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利,多次參與帶有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王紹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紹志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黃岡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原主任龍福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黃岡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原主任龍福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龍福清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規報銷個人費用,接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龍福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龍福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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