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國生(資料圖)
記者7月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劉國生(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山東省檢察院指定山東省泰安市檢察院立案管轄,泰安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后移送該院公訴處審查起訴。日前,泰安市檢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國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劉國生,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泰安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國生在擔任鄆城縣縣委書記、菏澤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徐盈雁)
劉國生簡歷
劉國生,男,漢族,1963年10月生,山東單縣人。山東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畢業,武漢大學國際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工程碩士。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6年6月—1997年2月,任菏澤地委組織部企業科副科長、正科級巡視員﹔
1997年2月—1998年4月,任菏澤地委組織部企業科科長﹔
1998年4月—2000年5月,任巨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0年5月—2000年9月,任鄆城縣委副書記﹔
2000年9月—2001年1月,任鄆城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01年1月—2005年12月,任鄆城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5年4月至10月在美國康涅狄格州中央州立大學美中商務中心學習)。
2005年12月—2006年1月,任鄆城縣委書記﹔
2006年1月—2011年12月,任鄆城縣委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11年12月—2012年02月,任菏澤市政府黨組成員、提名為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2年02月,任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山東省九次黨代會代表。
2014年8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山東省菏澤市副市長劉國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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