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4年10月10日09:15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

10、關於少數地方和單位存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自覺、不嚴格,甚至頂風違紀的問題。省委全面加強了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20條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一是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財政、審計、國稅、地稅等部門之間的聯動協查機制和日常監督機制。建立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20條規定情況月報制度,把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20條規定執行情況的審計作為全省審計部門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業務。每月隨機抽查3-5個省直部門、3-5個市縣,對一定時間段內的公款消費情況進行明察暗訪。二是在海南日報開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曝光台”專欄,定期對頂風違紀行為指名道姓通報曝光追責。今年以來,省紀委對41起15個單位81人進行了通報曝光,其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140起35個單位221人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三是印發了《關於重點治理“吃拿卡要”問題的通知》,重點整治了群眾反映強烈的10種突出問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人,組織處理3人,誡勉談話3人。

11、關於會議多、文件多、領導到基層調研和指導不夠深入的問題。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精簡文件和簡報的實施意見》,各市縣、各部門、各單位制定了精簡文件的具體意見或辦法,大力精簡文件數量,提高公文運行效率。今年1-8月,以省委、省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印發文件839件,同比減少92件,降幅9.8%。省直和中央駐瓊單位向省政府報送簡報64種,同比減少20%。將省直機關會議分為4類嚴格審批和管理,通過合開套開等方式精簡會議數量規模。今年1-7月,省本級會議費支出3575.79萬元,同比減少1977.49萬元,降幅35.6%﹔各市縣會議費支出4028.27萬元,同比減少6025.6萬元,降幅59.93%。

根據《關於省領導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辦法》,省委書記、省長和省政協主席每人分別聯系1個市縣,其他省領導每2人聯系1個市縣,並在定點聯系的市縣確定1-2個基層單位、1-2個村(社區)、1-2個家庭作為長期的基層聯系點,每年在基層聯系點吃住不少於3天。今年1-8月,省委、省政府領導開展考察調研活動243次、292.5天,切實解決了一批基層及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

12、關於“三公”消費把關不嚴的問題。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公車運行與管理、因公出國(境)等有關制度,狠剎鋪張浪費之風。今年1-7月,省本級公務接待費支出8069.45萬元,同比下降29.3%﹔各市縣(不含三沙市)公務接待費支出4238.17萬元,同比下降75.39%﹔省本級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871.34萬元,同比減少4995.13萬元,降幅33.6%﹔各市縣(不含三沙市)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2932.81萬元,同比減少11067.43萬元,降幅32.56%﹔因公出國(境)支出491.3萬元,同比下降47.4%。今年省本級政府預算四大預算內容已全部公開,省直101個預算部門全部公開了2014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各市縣(區)也全部公開了2014年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13個市縣(區)公開了“三公”經費預算。對2013年度省級各部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進行審計,94個部門的“三公”經費開支比年初預算減少21.4%。

13、關於領導干部住房超標的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省住房有關規定,對省級領導、海口市和省農墾總局領導住房超標問題進行了整改。對已實施房改的省級干部的原始房改資料進行摸底核實,補繳了住房超標面積的房款。對海口市領導住房違規改、擴建面積進行了審查,按規定進行處罰,補辦了手續,繳納了相關稅費,補繳了住房款及罰金,並向全市干部職工公示了整改情況。省農墾總局班子住房性質已變更為普通商品房,各住戶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完成了合同備案工作,補繳了住房款,並向總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公示了整改情況。

14、關於“庸懶散奢貪”現象仍較突出的問題。嚴格執行《海南省“庸懶散奢貪”行為問責辦法》,繼續開展“庸懶散奢貪”專項整治活動,重拳整治行政審批、民生服務、涉法涉訴等領域的不正之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印發了《海南省黨風政風行風建設社會評價工作實施辦法》,扎實做好黨風政風行風社會評價工作。開展黨政干部打高爾夫球專項檢查,結合明察暗訪、群眾舉報和查辦案件獲取的線索,對領導干部違規打高爾夫球問題進行嚴肅查處,曝光典型案例。

15、關於有的市縣瓜菜大棚閑置、虛報造林綠化面積,以及存在違規審批高爾夫球場的問題。對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設施大棚建設補貼項目中的“偷工減料”、“虛填面積”、“重復補貼”等問題進行專項治理,派督查組到各市縣進行了督查,全省共追回違規領取補貼資金1278.37萬元,補建設施大棚530畝,加固改造2058.9畝。對2013年造林綠化面積進行了抽查,抽查面積7.63萬畝,查實面積6.81萬畝,不實面積0.82萬畝,已補植補造苗木216.8萬株。出台了《海南省造林綠化面積虛報行為問責暫行規定》,正在核查2011-2012年造林綠化面積,將對造林綠化資金進行專項審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應整改的項目於2015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

16、關於有的市縣虛報文明生態村數量的問題。對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省農墾總局2013年創建的文明生態村逐一進行核查,同時對往年建成的文明生態村進行抽查,發現陵水縣未完成2013年度文明生態村創建任務(應建29個,實建14個),省農墾總局虛報2013年度任務數13個(報告90個,實建77個),對發現的問題將進行通報批評和媒體曝光。擬在2015年1-5月審計全省文明生態村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17、關於省委執行民主集中制有時不夠嚴格,有的決策事項聽取市縣、部門和專家的意見不夠的問題。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認真學習了習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中央文件,深刻領會中央關於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新精神、新要求,認真總結在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不足,進一步增強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嚴格執行《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省委常委會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會議事規則》、《中共海南省委員會全體會議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決辦法(試行)》、《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在全會閉會期間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征求意見辦法》、《關於省委常委聯系黨外代表人士的辦法》、《關於充分發揮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黨代會基層代表作用的規定》等制度,不斷提高省委常委會科學、民主決策水平。三是准備在2014年省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中,認真汲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的經驗,進一步改進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18、關於少數市縣領導班子存在不團結的問題。對全省19個市縣領導班子進行了全面的再調查、再摸底,有的市縣確實存在班子不和諧甚至不團結、黨政“一把手”思路方法不一致的問題,省委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對市縣班子不團結的程度和原因作了具體分析,與主要當事人分別進行了談心談話,指出問題,加強教育,要求提高認識、立行立改。二是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切實加強對市縣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把關,督促市縣發揮班子整體的力量,促進面上的溝通和思想交流,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基礎上,形成班子新的團結。三是准備在今年10月份的市縣班子屆中考核中,綜合考慮、統籌安排,適時對個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作適當的調整。

19、關於基層執行組織紀律不嚴格,不同程度存在我行我素、自由渙散的問題。一是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圍繞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問題,對全省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了摸底排查,責成各市縣制訂和落實整改方案,並做好督導和跟蹤幫扶工作。二是圍繞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對基層黨支部書記普遍開展了一次培訓,大多數黨支部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目前正在穩步開展不合格黨員的處置工作,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組織紀律觀念有了新的增強。三是制定下發了《關於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組織紀律觀念。四是開展了公務人員違規持有因私出國(境)証件、未經組織批准私自參加各類社會化培訓等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專項治理。

20、關於選人用人上存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等問題。省委加大對“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強化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規范選人用人行為。一是對巡視反饋意見中明確提及的王應福、張光亮兩名省管干部“帶病提拔”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了自查,未發現組織部門和有關干部的失職瀆職或其他違紀行為,具體情況已上報中央組織部。二是舉一反三,在全省范圍部署開展了非省管干部的“帶病提拔”倒查工作。三是修訂完善了《省管干部任職前省委組織部聽取省紀委意見和省紀委回復省委組織部意見辦法》、《海南省干部監督信息溝通辦法》,健全機制,加強組織部門與紀委、法院、檢察院、審計等機關和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領導干部相關信息,為全面掌握干部情況提供機制保障﹔認真落實《省管領導干部任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問題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對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期間的所有舉報件都進行查核,對反映問題一時沒有查清或沒有結論的,一律暫緩任命。四是按照中央有關政策對“裸官”任職情況進行了摸查和治理,按有關規定對在限入性崗位上任職的6人進行了組織處理。

21、關於執行選人用人相關政策規定不夠嚴格,有的干部涂改年齡、偽造履歷和學歷等問題。一是針對省委2012年以來選拔任用干部時將推薦談話與考察談話合並的情況,我們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進行了全面梳理和規范,確保在民主推薦環節,做到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確定考察對象、個別考察談話和民主測評5個步驟一個不少,增強干部工作的嚴謹度和嚴密性。二是對海口市提拔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未進行任前公示的問題,對海口市委組織部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責成海口市委組織部組織全市組工干部認真學習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並對《海口市黨政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實施辦法》進行修訂。7月份以來,海口市新提拔任用的14名處級非領導職務人選均按規定發布了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三是對中央巡視組明確指出的海口、儋州、臨高等市縣和省林業廳等部門存在的個別干部涂改年齡、偽造履歷和學歷的問題,逐一發出整改督辦函,相關市縣和部門已對有關問題進行了查核、糾正,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對全省公務員和省屬企事業單位63814份干部檔案尤其是“三齡兩歷一身份”的記載情況全部進行了調查摸底,其中存在涂改和前后記載不一致的情況,將依據有關政策規定逐一進行清理校正。四是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干部檔案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嚴防檔案作假、強化干部任前檔案審核、規范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推進干部檔案數字化建設、嚴格落實檔案工作責任制的具體措施和要求,健全了8項相關制度。

22、關於存在超職數配備干部、低職高配和省級領導干部兼職過多的問題。一是按照中組部、中編辦、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通知》以及中組部《關於職數界定若干問題的答復意見》的要求,對全省超職數配備干部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建立了超職數配備干部台賬。按照中組部口徑要求,這次全省需要整改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共1622人,其中省管干部40人、非省管干部1582人。二是制定了省管干部超配工作整改方案,責成各市縣、各部門制定了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計劃,對所有超職數配備干部的市縣和部門逐一發出了整改通知書,要求2016年8月底前,完成超配處級領導職數的消化整改,2017年8月底前,完成超配的非領導職數和科級領導職數的消化整改,並把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列入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內容,通過各個督導組進行督查推動。三是中止執行多年前出台的關於對法檢副職進行有條件高配、對市縣領導干部有條件就地高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干部保留職務但不計職數等地方性政策﹔對超職數配備干部的市縣和單位,責成其一律暫停提拔相關職級干部。四是按照中央有關政策,通過在鄉鎮設置科級非領導職務,政策性消化超職數配備鄉科級干部387名。五是已完成對省級領導在企業兼職的清理工作,目前無省級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正在對省級領導在社團兼職的情況進行摸底檢查,待中組部作出明確規范和部署后,我省將嚴格按中央要求,認真抓好整改,從嚴控制領導干部兼職。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袁璐、楊麗娜)
相關專題
· 地方要聞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