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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歷史所“中國歷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課題組專家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指出——

歷朝歷代衰亡史,其實就是腐敗史

2014年08月12日17:28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歷朝歷代衰亡史,其實就是腐敗史

就秦的滅亡來說,權力腐敗,特別是統治集團的權力腐敗起著決定性作用。

延安時期,著名民主人士黃炎培向毛澤東提出了歷史“周期率”問題。(資料圖片)

■課題顯示,用人不公是中國古代最大的腐敗之一。

■歷代腐敗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一是生活腐敗,二是權力腐敗,三是在前兩者基礎上形成的社會風氣腐敗。

■中國歷史上的反貪腐措施與制度建設同樣源遠流長,其成敗更可以作為今天的借鑒。

2000年,在中央紀委建議下,中國社科院歷史所啟動了“中國歷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課題研究,至2013年課題圓滿完成。隨手翻開80萬字的課題定稿,記者看到這樣一段文字:崇禎十年(1637年),明崇禎皇帝面對官僚隊伍的腐敗曾下罪己詔:“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嗟此小民,誰能安枕?”官員把做官當成了交易,金錢換來官位,怎麼可能廉潔奉公?這樣的人把持朝政大權,結果可想而知!僅僅7年之后,崇禎皇帝上吊,明朝276年的統治宣告結束……

在中國改朝換代的歷史更迭中,可以看到一次次上演權力被腐蝕的“周期律”。腐敗一直像一個巨大的黑色幽靈,揮之不去,如影隨形。

千金之子不死於市:歷朝歷代腐敗亂象種種

翻開歷朝歷代的歷史,腐敗始終蔓延在上自君主、公卿等最高統治集團,下至一般官吏的統治階級各階層中,從而影響到整個社會風氣,最終導致王朝的滅亡。政治與文化一樣,都會有一種傳承,對於那些研究或關注當代腐敗問題的人而言,對比歷朝歷代的腐敗與反腐敗,都會有一種似曾相識感。

中國社科院歷史所研究員、課題成員之一的李傳印告訴記者:權錢交易始終是歷史上統治集團的腐蝕劑。權力可以換來金錢,金錢亦可以換來權力、地位乃至生命,權錢交易隨處可見。典型者莫過於呂不韋,他用金錢為自己獲得了相位,為子楚(秦庄襄王)獲得了王位。這就是“奇貨可居”這個成語典故的來歷。法律規定殺人者死,但春秋時代,社會上卻流傳著“千金之子不死於市”的諺語。

他們之所以能夠“不死於市”,是因為金錢可以買通執法者,甚至買通執政者,換取他們的生命。古人說“刑不上大夫”,追求仕途巔峰,不僅是為了更巨大的利益,也是為了身家性命的安全。

東漢王朝公然賣官鬻爵,這一措施始於漢安帝。安帝永初三年,三公以國用不足為由,將關內侯等官爵,按其俸祿的多少而規定出不同的價錢,明碼標價,像商品一樣出售。賣官鬻爵之風到漢靈帝時進一步發展,他在皇家園林西園設了一個烏紗帽交易所,公開標價賣官。“這跟攤主叫賣商品沒什麼區別。”李傳印說。

司徒崔烈用五百萬買到相當於宰相的三公位,拜官之日,漢靈帝遺憾地說:“我手太軟了,應該賣個千萬的價錢呀!”崔烈到官后,問他的兒子崔鈞:“社會上對我任三公有何議論?”崔鈞回答:“大家認為你這個官職有銅臭。”“銅臭”一詞即出於此。

正常選拔之外,“以財入官”的“捐納”制度自秦漢后歷代並不少見,其制度性腐敗是我國歷史上腐敗形式的重要表現之一。

“身居高位,以權斂財者,代不乏人。”中國社科院歷史所研究員、課題撰稿人江小濤、梁建國介紹,南宋秦檜身為宰輔,貪得無厭,開門受賄,吏部甄選的官員必先要給秦檜送足錢后才能正式上任。《宋史·秦檜傳》記載:“(秦檜)開門受賂,富敵於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家都應有盡有。像這樣的貪婪者,可以說歷代皆有。

課題顯示,用人不公是中國古代最大的腐敗之一。我國歷史上的用人不公,主要表現為用人重親屬、重門生、重朋黨、重同鄉、重利益關系,出於個人愛憎、私利而非公心。漢代吏治廢弛時,選舉不實,被選舉者多出自權勢之家。地方長官選人,或選自己的親戚,或選賄賂者,或選一些年紀輕、將來能報答自己的人為官,真正的賢才必然被排擠出去。

中國社科院歷史所所長卜憲群指出,歷代腐敗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生活腐敗,主要指統治階級成員以權力為基礎,貪婪無度地攫取錢財物,追求極度的物質享受,是個人私欲超越了社會常態和法制而產生的腐敗行為;二是權力腐敗,主要指侵犯、濫用、踐踏公共權力,如獨斷專橫、用人不公、權錢交易等,本質上是個人私欲凌駕於公共權力之上的腐敗行為,嚴重時導致國家機器無法有效運轉,公共權力演化成謀求私利的工具;三是在生活腐敗與權力腐敗基礎上形成了社會風氣的腐敗,表現為某些重要社會群體的集體性腐敗,甚至呈現出向全社會轉化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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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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