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陳根秋,男,浙江省臨安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因違規發放津補貼,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王炳清,男,浙江省臨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浙江省臨安市衛生監督所所長,因違規發放水果、粽子等物品,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徐彩琴,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開發區(遞鋪街道)三官村村黨支部書記,因用集體資金購買禮品發放,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孫生明,男,浙江省金華市東陽市虎鹿鎮人民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因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4月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李俊昉,男,浙江省舟山市嵊泗縣行政執法局局長,因違規設置“小金庫”用於發放獎金、補助,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蚌埠市縣鄉公路管理局黨支部書記張海公車私用,蚌埠市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2.銅陵縣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周真文工作日午間飲酒並酒后私駕公車造成事故,銅陵縣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東至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局長劉東杰公車私用,東至縣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4.黃山市屯溪區財政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長沙曉蓉違反工作紀律,屯溪區監察局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5.全椒縣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馬力違反規定接受下屬單位禮品,全椒縣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福建海峽銀行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購物卡問題。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福建海峽銀行平安支行、閩清支行、黎明支行、長樂支行、華林支行、東街支行等,採取虛列開支的方式,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給員工。福建海峽銀行黨委給予平安支行行長吳兆光、閩清支行行長張文建、黎明支行行長王平、長樂支行行長潘建波、華林支行行長陳峰、東街支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長林勝等6人黨內警告處分。
2.順昌縣國投公司總經理鄒吉福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春節期間,鄒吉福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駕駛公車回家過春節。順昌縣監察局給予鄒吉福行政警告處分,並責成其承擔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
3.永春縣東平鎮黨委書記林進生私設“小金庫”問題。林進生在擔任東平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鎮長期間,私設“小金庫”。經永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永春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4.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理賠部員工周永生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4月5日,周永生私自駕駛該公司查勘車用於私人活動。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給予周永生行政記過處分,扣發2014年一季度績效獎金,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責令其承擔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該公司客服中心負責人蔡振群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福建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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