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樊有貴,男,山西省展覽館副館長,公車私用,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陳家富,男,山西省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張輝,男,山西省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一大隊大隊長。因違規印制宣傳台歷,2014年4月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劉金寶,男,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友宰鎮紀委書記,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劉連柱,男,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示范小學副校長,大辦婚喪喜慶,2014年4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馮濤,烏蘭察布市興和縣林業局職工,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違反工作紀律,長期不上班,在呼和浩特市承攬校安工程,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張樹輝,呼倫貝爾市阿榮旗住建局局長,2013年12月29日和2014年1月2日,張樹輝分批次在阿榮旗某飯店和某商務會館為兒子舉辦結婚喜宴,違規收受禮金356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規禮金35600元。(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違規發放福利,館長朱連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館長職務。
2.撫順市群眾藝術館違規發放福利,副館長趙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鞍山市岫岩縣牧牛鎮政府婦聯主席、計生辦主任田淑萍操辦喬遷慶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並被免去鎮婦聯主席、計生辦主任職務。(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扶余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原局長劉廷有公款送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
2.樺甸市第六中學違規收費發放教師加班補助,第六中學校長李守華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3.遼源市龍山區壽山鎮永治村主任蔣衛陽違規操辦女兒喬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圖們市月晴鎮安山村黨支部書記劉相起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長春市國家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違規購買處置車輛,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婁俊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通榆縣住建局規劃辦副主任楊春富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住建局局長劉寶輝被誡勉談話、住建局規劃辦主任侯永生被通報批評。
7.遼源市財政局調研員徐杰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到殯儀館參加葬禮。遼源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徐杰黨內警告處分。
8.公主嶺市卡倫水庫灌區管委會黨支部書記王玉祥上班時間打麻將。公主嶺市水利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玉祥記過處分,免去其卡倫水庫灌區管委會黨支部書記職務。
9.磐石市寶山林場公益林監管員吳利忠借喬遷之機大操大辦。磐石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吳利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吉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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