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6日電(記者賈玥)今年以來,我國多地黨政機關和企業對公務用車進行了拍賣。五糧液集團開國企之先河,先后兩輪共拍出公車571輛,成交額4764萬元。沈陽大東區拍賣121輛公車﹔江西新余市464輛公車拍賣成交額近2700萬元﹔山東萊蕪等地的公務車日前也被拍出。
有評論認為,2014年全國將掀起公車拍賣潮。事實上,隨著2013年11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公布,各地公車改革進度在明顯加速。記者注意到,車改對於拉低各地“三公經費”具有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補貼標准不一等爭議問題,亟需在國家層面做出統一的政策安排。
多個地級市車改后平均每年省2000萬元
執著建言公車改革的湖北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測算,目前全國的公務用車在200萬輛以上,包括副省級以上的專車,正廳級到科員的一般公務用車,以及保証執法、執勤等需要的其他車輛。
“保守估計,全國上下至少有50萬干部在使用公車,《條例》直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如果能夠實現就是真正的‘壯士斷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對本網記者表示。
經本網記者不完全統計,多個實行公車改革的地級市平均每年可因此節省經費2000萬元以上。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委書記劉捷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該市如果按照800輛公車計算,每輛車的司機工資、油費和過橋過路費等每年至少需要8萬元,也就是總共花費6000多萬元。實行車改改發交通補貼后,加起來不過4000萬元。
同樣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銅陵市市長侯淅珉透露,銅陵市在2009年啟動公車改革后,每年可因此節省1300多萬元。湖南省岳陽市此前則表示,按每台公車每年減少0.5萬元運行經費計算,每年可節約財政經費2000萬元以上。
據廣東媒體報道,2004年8月啟動主要針對市直機關的公車改革后,中山市每年可節約財政經費2200萬元。東莞市因車改一年節省3000萬元。實行車改后,佛山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總費用年均節約2000多萬元。惠州車改之初預估,每年可因此節約經費2000萬元。
公車消費一直是我國“三公經費”的主體。數字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9.69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為43.99億元,佔比57.36%。通過車改可以拉低公車消費,從而推動“三公經費”的整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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