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論別人送錢的花樣有多少,關鍵是自己放鬆了黨性修養,在金錢利益面前放棄了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底線。
常常被噩夢驚醒2013年5月10日,因在工程招投標及管理中涉嫌受賄,我接受了組織調查。在組織的幫助和教育下,我回顧自己的人生及工作歷程,深刻查找原因。
2007年至2013年,我擔任樂至公司總經理期間,因為修建全區安置房,手中工程量大,建筑業務多。在與一些公司老板的接觸和交往中,我利用一把手的權力,直接或間接為部分單位和老板提供方便,主動或被動地為其提供謀取利益的機會,同時也非法收受他人送的禮金,涉及金額巨大。雖然有一部分已退還或上繳,但也有一部分因自己裝修房子和為父親治病以及日常應急開支了。后來,我籌借了24.5萬元上繳,但至今還有很多錢沒有上繳。
我認識到,我的錯誤對社會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損毀了黨員干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我深知,自己的錯誤嚴重觸犯了黨紀國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之所以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主要是近年來放鬆了黨性修養和學習,忘記了一名黨員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應遵守的基本要求和准則,在思想上放鬆了要求。
這些天來,我常常被噩夢驚醒,悔恨的眼淚濕透了枕頭。我對所犯的錯誤感到羞愧、悔恨、痛苦。我的錯誤讓去世一年的老父親難以安息;讓老母親病體雪上加霜,晚景淒涼;讓妻子傷心欲絕,要獨自贍養老人和撫育不滿3歲的女兒;讓因父母離異深受打擊、體弱多病的大兒子又失去了父愛;讓曾經以我為榮的兄弟姐妹羞愧難當,他們多年來的心血和汗水白流了……
回想過去,面對現實,痛定思痛。在組織調查期間,我主動交代了所犯錯誤。下一步,我一定主動配合組織的調查,積極退還贓款,進一步反省悔過。同時,也懇請組織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必將用余生來報答社會,補償以前犯下的錯誤!(俞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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