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資金,放縱貪婪悔已晚
貪欲的閘門一旦打開,洪水猛獸便會紛至沓來。
為了實際控制每年上千萬元的新農村建設專項補貼資金,蔡虹安排“心腹”王武義全權負責工程的監管工作,其他人不得插手,資金撥付也由王武義審批,王武義直接對蔡虹負責。
就這樣,在蔡虹和王武義的暗箱操作下,魏集鎮工程建設領域亂象叢生,工程誰干她說了算,工程可以先開工再補招投標手續,有的工程甚至連施工合同都沒有。
手握實權的王武義自然懂得投桃報李,逢年過節都會給蔡虹奉上過節費若干,從未間斷過。當然,這錢不是王武義自己的,而是安排鎮國土所所長盧永生和會計董玉團從新農村建設專項補貼資金中虛列工程款套取的資金。
每次給蔡虹送錢的同時,王武義和盧永生、董玉團三人也會每人拿到1萬元,且美其名曰“發獎金”。蔡虹雖然知道這是公款,但每次都欣然笑納,並安排把手續做好。就這樣,四人在3年間從專項補貼資金中套取45萬元,其中34萬元用於私分,蔡虹分得13萬元。
經查,蔡虹在任職魏集鎮黨委書記短短三年時間裡,收受賄賂、貪污公款,瘋狂斂財160多萬元。她來者不拒、放縱貪婪,已經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甚至連正常的干部提拔她也要雁過拔毛。
除蔡虹外,王武義、盧永生、董玉團也分別被判處七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這起在睢寧引起強烈反響的魏集鎮腐敗窩案串案落下帷幕,查辦此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5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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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虹,女,1966年生,江蘇睢寧人,案發前系睢寧縣魏集鎮黨委書記,全國“五一巾幗獎章”獲得者。2013年11月25日,睢寧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蔡虹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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