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縣委大門口攝影/本報記者 高淑英
【本文要點】
——三被告偷拍縣委書記半年,並出示給縣委書記看﹔縣委書記報案后,三被告一審被判刑
——判刑的理由之一是“嚴重干擾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嚴重后果”,而縣委書記之后仍正常工作,三被告認為未造成嚴重后果,量刑過重
——被告之一出示清單,稱是偷拍視頻中錄下的向縣委書記送禮的人和禮金禮品,此清單証明縣委書記受賄
——三被告被判刑后,當地紀委是否介入調查該縣委書記?如調查了,調查結果如何?記者無法從任何渠道獲知
——三被告認為自己偷拍是為反腐,當地人認為他們是為個人目的而採取非法手段
導讀: 湖南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在辦公室內被3名下屬“監控”6個多月,案發距今已有一年之久。李熠、楊凡、劉陽等3名涉嫌偷拍的政府公職人員一審均獲刑1年8個月,后提起上訴。該案目前已移交到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日期未定。
“視頻拍到了什麼?”“何以要挾縣委書記?”這是案發后輿論不斷追問的焦點,但官方至今未有明確回應。被告家屬稱視頻顯示胡佳武涉嫌受賄,視頻部分內容已以文字材料形式輾轉舉報至湖南省紀委,北京青年報記者曾就此向湖南省紀委發函核實,未果。
日前,北青報記者獲取一份舉報人為“李熠”並摁有手印的文字舉報材料,且被告知與之前遞交給湖南省紀委的材料內容相同。該材料舉報胡佳武收紅包和包裹等物品,送禮者至少涉及當地8家單位的9名相關負責人。北青報記者向胡佳武電話求証時,他讓記者“問紀委”﹔而懷化市紀委稱,以湖南省紀委的說法為准。
舉報顯示送禮者涉及
當地多單位負責人
1981年出生的李熠,案發前系麻陽縣委督查室工作人員。一審判決書顯示,2012年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他與同為“80后”的朋友楊凡(案發前系麻陽縣法院干部)、劉陽(案發前系麻陽綠溪口派出所所長)聚餐時,提出在縣委書記胡佳武的辦公室安裝偷拍設備,利用偷拍的視頻要挾領導以達到提拔的目的,其余兩人均同意並分工實施。
李熠利用自己在縣委工作的便利,將縣委書記辦公室內的飲水機替換為安裝有竊聽、竊照器材的同類型飲水機,並在自己辦公室用電腦接收視頻內容,從2012年3月一直“監控”到當年10月份。拍攝到的視頻資料被存儲在一個500G的移動硬盤中,李熠剪輯后將部分內容拷到MP4上,於當年10月17日下午當面播放給胡佳武。胡隨后報警,李熠等三人先后被控制,視頻資料被收繳。
據稱,一審期間,法院當庭播放了一段視頻,內容是胡佳武正常辦公的場面。其他未播放的視頻內容引發輿論各種猜測,有消息稱視頻顯示胡佳武涉嫌受賄。
北青報記者獲取的舉報材料,據稱是李熠根據記憶記錄下的視頻部分內容。舉報材料顯示,“從2012年6月端午節至國慶、中秋短短的3個月期間,胡就收取了下列人員的紅包和高檔禮品”,材料還列舉了9個名字,名字后附有單位,涉及民政、安監、農業局、發改局等8個單位,單位職務后面附有送禮內容,以紅包居多。
舉報材料還稱,“其余送紅包和歐米茄高檔男女情侶表的人我不認識。據我初步估計,大約在短短的3個月期間胡收受紅包達16個之多,高檔禮品若干。這些紅包胡在送禮的人走后都進行了清點。”
11月23日,北青報記者就收到舉報材料的內容致電胡佳武試圖求証,未等細說內容,胡便稱“這些情況應該去問紀委”,他作為當事人“不好說”,隨后挂斷電話。
北青報記者據公開資料及近日實地走訪發現,材料列舉的9名送禮人及職務中,有5人的名字與其后所附職務相符﹔另有3個人,以所附單位職務為准,案發前這些職務實際對應的名字,與舉報材料上這些職務對應的名字姓氏相同,名字同音或音近﹔還有一個人,名字實際對應職務與舉報材料上所附職務略有出入。
北青報記者與其中6人通過電話或當面核實,其中2人接通后即挂斷電話,其余4人皆否認。
據稱舉報材料曾被
遞交到湖南省紀委
北青報記者獲取的這份舉報材料,落款日期為“2013年8月4日”,被告家屬解釋,李熠根據記憶的視頻內容整理成文字材料后准備舉報,今年8月中旬,內容相同的材料已被舉報至湖南省紀委,由於尚未收到回復,在權衡之后將舉報材料提供給媒體。
此前,北青報記者曾就“湖南省紀委是否收到家屬舉報”、“若收到,有無對所舉報內容進行調查”、“若調查,其結果如何”等疑問向湖南省紀委發函求証,湖南省紀委最終以此事需問湖南省委宣傳部為由,未作出直接回復。
不過有消息顯示,湖南省紀委已關注此事,但目前有無結論、結論是什麼尚不清楚。
北青報記者獲悉,2013年3月份,湖南省紀委曾到看守所提審李熠,並播放偷拍到的視頻讓李熠指認視頻中的送禮人員,此后再無相關消息。
胡佳武此前接受《瞭望廉政》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自己有問題,不會敢報案,也不可能還坐在這裡﹔案發后,他接受過湖南省紀委的談話,但談話結果不便透露。
今年10月下旬,懷化市委一名工作人員曾告訴北青報記者,湖南省紀委也曾調查過此事,只是尚未有結論。他說,案發后兩個月,在市委看到胡佳武時,胡的狀態不太好,但后來再遇見胡時感覺其狀態還可以,推測“應該沒事兒”。
上述工作人員還告訴北青報記者,胡佳武曾將收受的財物上交給紀委。
“財物上交紀委”的消息在該舉報材料中也有顯示,“……於2012年10月17日下午到胡的辦公室把MP4打開給胡看了並告誡胡:‘你看著辦’,事后我才知道胡採取了下列措施”:其中包括,“胡將上述暴露的受賄款50萬元以及財務(記者注:財物)交給了麻陽苗族自治縣紀委。在麻陽縣紀委胡做了手腳,將交款時間提前在10月17日之前進行登記,目的是自動拒賄……”
11月22日,麻陽縣紀委黨風辦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紅包在無法退還的情況下,需要上交到紀委,麻陽縣紀委對此有嚴格的規定﹔胡佳武書記在麻陽縣任職期間上交過紅包。”至於胡佳武上交紅包的具體數目和時間,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她說,胡佳武是省管干部,也可能上交給省、市級的紀委。
據《中國青年報》曾經的報道,懷化市紀委黨風室負責人胡東風也曾就此問題進行過回應:對於當地黨政干部上交紅包,每年都會統計造冊,名單目錄一清二楚。但2012年懷化市上交紅包的干部統計表中,並沒有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的名字。
11月25日,北青報記者就此問題及胡東風的上述回應向懷化市紀委求証,其新聞發言人稱,胡佳武是省管干部,此事以省紀委的說法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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