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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受賄 輕辦行賄——不該傾斜的天平

2013年11月21日08:39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不該傾斜的天平

核心提示:

眾多官員腐敗案件中,有一個角色時常出沒:行賄人。他們的所作所為,很多時候直接導致了腐敗案件的發生。今年1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明確規定了行賄入刑的標准,無疑給行賄人下了一道緊箍咒。然而目前,“重查受賄、輕辦行賄”現象仍然存在,成為亟待破解的一道司法難題。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永嘉人李秀堂雙手發抖。因為想讓建房的審批程序走得“快”一點,他自作聰明地向永嘉縣上塘規劃所原工作人員葉某、徐某(均另案處理)各送去8萬元,同時還塞給上塘國土所原工作人員李某(另案處理)22萬元。

一失足成千古恨。今年6月,李秀堂被永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年近半百的他,不得不面對冰冷的鐵窗生活。

悲催: 破碎的財富夢

李秀堂今年47歲,是永嘉縣南城街道李家村村民。李家村有個元寶寺,常年香火很旺,不少溫州市區的燒香客為求方便,就在村裡尋找住房。

李秀堂從中嗅到商機。正巧村裡公開出售一塊近7畝的閑置土地,他趕緊和3個同村好友商議,每人出資3萬余元,以10萬元的價格買下這塊地,准備建老人公寓租賣給燒香客。原以為一切水到渠成,不想他們在土地部門辦手續時“卡殼”了,因為公建項目不允許個人私建,老人公寓的事隻能擱淺。但李秀堂並非一無所獲,因為跑審批的這段日子,他結識了上塘國土所工作人員李某。當時,李某分管李家村的私建項目審批。

在李某的指點下,李秀堂等人改變了策略,以私人建房的名義審批。他們找到4名親戚朋友,說服他們以每人2000元的價格出賣“人頭戶口”用於土地審批,並順利通過了李某這關。

2002年6月,李秀堂等人開建第一棟房屋,共3層9間,建筑面積約900平方米,在建時所有房間就被預訂一空,建房費用都來自購房者的預付款。這棟房子賺了約25萬元,一伙人欣喜若狂。2003年初,李秀堂等人一致認為,李某在審批時幫忙很大,而且接下來還得倚仗他,就決定拉攏他,許以股份,共享富貴。不料,第二棟房子在上塘規劃所的審批過程中卡了殼。原來,該所工作人員葉某現場察看后認為,房屋臨近山坡,容易崩塌開裂,需要做安全鑒定。李秀堂等人急了:要是存在安全隱患的事傳揚開去,誰還願意來買房?於是,他們通過另一名工作人員徐某的親戚牽線搭橋,與徐某面談,答應事成之后給好處費。第二棟房子順利通過各項審批,李秀堂等人以人均3000元的價格從5名村民處買來了“人頭戶口”,建起建筑面積約1400平方米的大房子,又輕鬆賺到約60萬元。緊接著,第三棟、第四棟房屋也陸續上馬。4棟房屋,李秀堂等人總共非法獲利240余萬元。除了各自的分紅,他們分別給當時的上塘規劃所經辦人員葉某、徐某8萬元,給當時上塘國土所的李某22萬元。

短暫的歡愉,卻換來終生的痛苦。辦案檢察官認為,李秀堂等人為謀取巨額經濟利益,在不符合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的情況下,收買本村其他村民,以這些村民的名義向規劃、國土部門提出建房申請,並向規劃、土地部門工作人員行賄,已經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最終,永嘉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危害: 看不見的黑手

在法庭上,李秀堂一再強調,自己並不知道給別人“好處費”,是一種犯罪行為。

經辦檢察官說,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解釋》,重新細化了行賄犯罪數額處罰的標准: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行賄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記者從省檢察院了解到,近年來,伴隨司法機關打擊力度的加大,行賄案件也在不斷發生變化。當下,一些行賄人改變了“一事一求一賄”的傳統做法,從“感情投資”入手,力求一次得手,多年經營,將一些掌握重要權力或有發展“潛力”的國家工作人員掌握在利益同盟關系網中,謀取巨大而穩定的經濟政治利益。如省檢察院查辦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黃萌,其在任湖州市副市長、市長期間多次收受當地企業老總賄賂。而且,現在行賄手段更趨隱蔽迂回,“反偵查能力”不斷增強。有的行賄者通過低價買房、買車等方式行賄,給權錢交易披上合法外衣﹔有的則以委托理財、投資分紅、合作經營、搭“干股”等經營方式進行利益輸送﹔還有的本人不出面,通過第三人甚至“職業賄賂中介”行賄。比如湖州市檢察機關查辦的當地港航系統窩串案中,就發現有的行賄人通過與港航系統內部“關系熟悉”的“黃牛”出面行賄相關管理人員。此外,行賄方式期權化,犯罪潛伏期長。為掩蓋賄賂犯罪事實、逃避法律追究,一些行賄人在受賄人為其謀利后並不立即賄送,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受賄人退休以后,再以顧問費、咨詢費、聘任薪酬等名義賄送。

有關專家指出,行賄犯罪從表面看不直接危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但它的社會危害是非常嚴重的,是腐敗現象的源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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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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