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希平
哥哥干預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弟弟收受中間人千萬余元好處費。
近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馮偉林之弟馮冠喬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一審認定,馮冠喬利用其兄馮偉林擔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與馮偉林合謀,收受賄賂款1775萬元。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馮冠喬無期徒刑。
隨著馮冠喬受賄案的一審宣判,馮氏兄弟多年積累下來的“權力生意經”得以揭開面紗。
隱形掮客游走政商兩界
1966年10月,馮冠喬出生於湖南省湘潭市,比哥哥馮偉林小3歲。自小開始,馮偉林對弟弟妹妹就非常照顧。然而,令馮偉林想不到的是,如今兄妹三人都因為自己的“照顧”而身陷囹圄。
《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馮冠喬案發前系株洲大和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要在株洲搞房地產開發。
但自從2008年馮偉林當上了湖南省高管局局長后,馮冠喬便想利用哥哥手裡的權力發點財。
得知馮冠喬的哥哥是省高管局局長,中間商人王民生(化名)便通過他人介紹,找到了馮冠喬。經過多次交往后,王民生逐步取得了馮冠喬的信任。
2008年,湖南省作出了快速發展全省高速公路建設的重大決策。當年,湖南18條高速公路連續開工,在建項目達27個,建設裡程3015公裡,新開工項目總投資近1500億元。
精明的王民生從中看到了“商機”。2008年下半年,王民生找到馮冠喬,提出其准備到湖南投標,請馮冠喬負責找馮偉林幫忙中標。
“我負責投標和施工的各項事宜,賺取的利潤各分一半。”王民生對馮冠喬說。
聽到有這樣的好事,馮冠喬當即表示同意。幾天后,馮冠喬將此事告知馮偉林,為了讓弟弟“發點財”,馮偉林當即表示同意。為了避免不良影響,馮偉林要求馮冠喬不要出面,由王民生找他聯系具體事宜。
之后,王民生要求馮冠喬幫忙找一家投標單位,馮冠喬通過他人介紹,找到了某第四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負責人吳某,並將吳某介紹給了王民生。王民生和吳某商量后決定,由吳某負責組織圍標單位,王民生負責協調關系,保証中標,中標后雙方各分一半工程量。
就這樣,馮冠喬不斷地游走在湖南省高管局和中間人之間協調關系,成了名副其實的隱形“掮客”。
黑手染指四個高速標段
2008年年底,吉懷高速公路開始招投標,王民生和馮冠喬商定准備投標。按照事前分工,由吳某組織以某第四公路工程局為主的多家單位圍標,由王民生落實有把握能夠中標的標段,確定標段之后,圍標單位就購買該標段的標書報名進行圍標。
王民生將吳某提供的圍標單位名單交給馮偉林。之后,馮偉林在去吉懷高速籌備組聽取工作匯報的過程中,將王民生給其的圍標單位名單交給吉懷高速公路籌備組組長聶某,並告知聶某這是投第4標的單位名單,要求聶某予以關照,聶某表示同意。在聶某等人的操作下,某第四公路工程局順利中得了吉懷高速公路第4合同段。
中標后,馮冠喬要求王民生將分得的工程量賣給某第四公路工程局,以免給馮偉林造成不好的影響。之后王民生與某第四公路工程局談妥,將吉懷高速公路第4合同段自己分得的工程量,以850萬元的價格賣給某第四公路工程局。事后,王民生告知馮冠喬該工程賣了850萬元。
標段倒賣出去,一下就輕鬆獲取了近千萬元的利潤,看到可以這樣輕鬆賺錢,馮偉林、馮冠喬、王民生3人又開始了第二次“合作”。
2009年年初,桂武高速公路開始招投標,王民生和馮冠喬又商定准備投標。
馮偉林在征求桂武高速公路籌備組組長袁某的意見后,告知王民生投吉懷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8標。不久后,王民生將圍標單位名單交給了馮偉林,馮偉林在去桂武高速籌備組聽取工作匯報的過程中,將名單轉交給了袁某,要求袁某關照某第四公路工程局承攬第8標。在袁某的操作下,某第四公路工程局順利中得了桂武高速公路第8合同段。
中標后,王民生將桂武高速公路第8合同段自己分得的工程量,以1030萬元的價格賣給某第四公路工程局。
據了解,在不到1年的時間裡,馮冠喬的“黑手”染指了湖南吉懷高速、桂武高速、懷通高速、大瀏高速等4條高速公路的4個標段土建工程,中間人在中標后又倒賣了這4個標段土建工程,非法獲利35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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