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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興化市政協原副主席楊建受賄案剖析

2013年10月22日10:0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從"提款機"中提出無期徒刑

漫畫作者 李明新

  2013年3月27日,注定是居錦萍畢生難忘的日子。這一天,她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與其一同宣判的,還有江蘇正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居正文,他因犯單位行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沒收非法所得800萬元。

  而居錦萍的丈夫,同時也是此案的“主角”——江蘇省興化市政協原副主席楊建,已於2012年12月13日被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犯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0萬元。

  心態失衡帶來的悄然變化

  眼看著那些開發商一個個都發了大財,楊建的心態漸漸失衡,價值觀也逐漸扭曲,開始動起了權錢交易的心思。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多名熟悉楊建的人告訴辦案人員,他也曾在自己的崗位上作出過突出貢獻。他曾經是興化市最年輕的鄉鎮黨委書記之一,有沖勁有闖勁,曾讓一個基礎條件並不怎麼好的鄉鎮連續四年被評為“兩個文明建設”一等獎,他本人還曾被表彰為優秀鄉鎮黨委書記。

  1991年,興化市遭遇百年未遇的洪澇災害,楊建連續20多個日夜奮戰在抗洪搶險第一線,由於過度疲勞,患上了嚴重的青光眼,視力從1.5下降到0.3。楊建還曾致力於將興化的千島菜花風景區推向全國,使其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得到當地干部和群眾的肯定。

  據興化市政府辦公室原工作人員介紹,在擔任副市長期間,楊建逢年過節都會將無法退還的金錢和貴重禮品等上交給組織。楊建的辦公桌抽屜裡,還精心保留著一張張退款憑証,記錄著他曾經的堅守。

  然而,這一切從2002年開始悄然發生了變化。

  這一年,楊建開始分管城建工作,整天接觸的都是開發商、建筑商,眼看著他們一個個都發了大財,楊建的心態漸漸失衡,價值觀也逐漸扭曲,開始動起了權錢交易的心思。

  為人縝密的楊建防范意識很強,把“收錢隻收‘放心錢’”這一點做到了極致。楊建處心積慮地培養居正文這個“靠得住”的商人,使其成為自己的“提款機”﹔居正文“傍”上楊建后,也逐漸成為身家數千萬的開發商。

  心照不宣的默契“合作”

  “居正文找我幫忙時,我就竭力幫助他,如果他賺到錢,以后也不會虧待我,也許會成為我以后需要用錢時的靠山,以至於發展到后來把居正文的錢當成自己的錢了。”

  居正文是楊建妻子居錦萍的本家長輩,原來是楊建工作過的鄉鎮某建筑公司的一個小包工頭。楊建看中居正文為人低調、不喜張揚,又懂得知恩圖報,於是產生培養和扶持居正文做大做強的念頭。

  慢慢地,從一開始介紹居正文做一些小規模的基礎設施項目,到后來參與市政土建工程,再到直接操盤房地產,在楊建的導演下,居正文完成了從小包工頭到大老板的演變。在沆瀣一氣中,楊建與居正文心照不宣地形成了一條利益均沾的鏈條。

  楊建告訴辦案人員:“居正文找我幫忙時,我就竭力幫助他。如果他賺到錢,以后也不會虧待我,也許會成為我以后需要用錢時的靠山,以至於發展到后來把居正文的錢當成自己的錢了。”

  在長期的“合作”過程中,楊建一再提醒居正文,平時不要與其他領導干部有經濟上的來往,頂多送些煙酒給人家,千萬不能有金錢上的來往。楊建同時也告訴居正文,自己也不會與其他房地產開發商有任何金錢上的來往,這樣可以避免其他人被查處后牽連二人。

  2011年至2012年間,泰州市和興化市兩級紀委先后組織查處了興化市1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楊建認為自己手段高明、天衣無縫,隻要他們二人自己不講,組織上不可能發現他與居正文之間的不正常交往,也不會找居正文調查,因此十分心安理得。

  就這樣,在楊建的關照下,居正文開發的一些項目在開發過程中違規更改規劃、興建違章建筑,獲取了巨額的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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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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