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與“裸商”結成貪腐同盟
長三角一位商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近年來,出於安全考慮,一些自感有“原罪”的商人移民成了“裸商”,他們與貪腐官員結成利益同盟,官員幫助“裸商”牟利,同時也利用“裸商”便利的通道把貪腐所得轉移到境外。
“裸官”群體是外逃貪官的“預備隊”。“官員外逃往往與資產轉移相結合,並且是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最后一個環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教育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貪官出逃的路徑通常是非法斂財-家屬移民海外-轉移不明資產-擇機外逃等幾個步驟。
“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案發前,子女就分別加入了澳門籍和澳大利亞籍,並在境外置業。羅蔭國本人持有多個假身份証,用於出入國境。”廣東省紀檢系統一名干部告訴記者,其妻子鄒繼芳在茂名有一個“貴婦交際圈”,與羅蔭國夫婦有來往的企業老板近10人。
廣東一位紀檢干部介紹,貪官常常借商人之手把資產轉移出境,如通過地下錢庄洗錢出境,通過涉外公司在海外隱秘“截流”,在海外虛假投資等。隨著國際經濟往來增多,一些貪官通過貿易項目轉移資產,手法更隱蔽更難監控。
“此外,許多職務犯罪案件往往不是個體腐敗,而是一個地區、部門集體腐敗,呈現相互之間的勾結和同謀。一旦關鍵人物面臨調查‘貪腐同盟’會為其外逃提供便利條件。”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說。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特別是我國反腐敗力度的加大,我國官員外逃近年來呈現出一些新特點、新趨勢。
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調研發現,隨著公眾對公共服務需求的增加,公共衛生、園林綠化、環保等部門也變成了“熱衙門”,可以支配大量的資源和資金,這也為權力腐敗提供了巨大空間。
毛昭暉說,過去外逃的有不少都是國有企業經營人員,但從近兩年的情況來看,養老金、保障房、三農資金管理等與民生相關的政府部門官員外逃數量呈上升態勢。如湖北最近失蹤的蔡道明與2010年廣州出逃的劉榮福均為畜牧獸醫局局長。“民生領域腐敗應成為今后防治的重點,其腐敗行為可能帶來更多次生災害,引發群體性或突發性事件。”
與此同時,借機外逃的“名頭”也從“考察式”變為“休假式”。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認為,近十年來,貪官外逃現象十分嚴重,從前幾年借出國考察名義“滯留不歸”,到如今借養病、休假等名義私自外逃,折射出新一輪反腐斗爭讓一些腐敗官員如坐針氈,通過多種手段外逃出境、以求平安落地。與因公出國相比,因私出國更加難以控制。
職務犯罪預警機制薄弱
專家認為,近期官員“失蹤”外逃事件折射出我國職務犯罪預警機制、官員出入境管理機制存在盲點。
一是一人多証,官員出境管理不嚴。根據中央相關規定,領導干部因公臨時出境要經過所在單位、組織部門、人事部門等一系列審批。因私出國也要報經上級部門、人事部門批准。
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張緊跟認為,雖然領導干部出國都有固定的程序安排,但從某種程度上講,這些程序並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反而被一些貪官所規避。不少領導干部“一人多証”,同時擁有幾個身份証件和護照。
根據以往的案例,許多官員擁有都不止一本護照,有些人私人護照不上交,有些人用假身份証再辦一個護照,這些都不在審批、報備之列,單位根本監控不到。比如,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都被查出持有多個身份証。在這種情況下,官員使用其他身份因私出國一路綠燈。據了解,廣州市花都區畜牧獸醫局局長劉榮福在外逃前就沒有向相關部門上交因私護照,最終持該護照前往美國。
“所謂的護照上交其實在管理中並不嚴格,有時候把護照放到信封裡封好上交,相關部門負責人看都不看。”一名基層干部告訴記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表示,從原則上來說,處級以上干部隻能辦理因公護照出境,而且因公護照必須交由外事部門管理。處級以上官員出境,必須經過報備,不能隨意為之。
他說,這些外逃官員中,有的擁有多個身份証,有的擁有多個護照,而且貪污所得巨額資產早已轉移到國外,這些都暴露了管理中的問題。“我國行政級關各級領導干部單位請假報告制度早已實行多年,為什麼這些官員常常是失蹤一個月甚至到幾個月后才被發現呢?說明機關工作人員人浮於事的現象仍然嚴重。”喬新生認為,目前的情況是各項規定都有,關鍵是執行存在問題。
二是個人重大事項有申報無“抽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是我國預防職務犯罪的一項重要機制。但實際上,不少地方干部存在謊報瞞報情況。2012年,因擁有20多套房產,被網友稱為“房叔”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區分局政委蔡彬,在紀檢部門的調查中被發現,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上隻填了1套房。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所作的工作報告中表示,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專家認為,如果隻申報不核查,申報就容易變成“盲人的眼睛、聾子的耳朵”。紀檢部門若對申報進行抽查,與房產、銀行、証券、出入境等系統進行比對,對腐敗分子將是一個巨大的震懾。
三是調查走漏風聲變“報警”。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說,“一個比較諷刺的說法是,‘貪官不打無外逃之仗’。往往調查風聲一出,貪官便聞風而逃。”
毛昭暉表示,我國對職務犯罪的預警機制薄弱,對職務犯罪打擊力度不夠。當前我國在認定某個官員是否構成違法違紀職務犯罪証據不充分的情況下,隻能對其談話,而不能採取一些強制性措施,談話等於給這些職務犯罪分子提了醒,容易出現外逃情況。
(記者姚玉潔、毛一竹、廖君、陳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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