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機會大肆受賄
2008年,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吹響集結號。楊樹庄由於一直分管縣裡的煤炭工作,順理成章地成為襄垣縣煤礦兼並重組領導小組副組長和關閉煤礦領導小組組長。當時,襄垣縣有煤礦42座,要關閉整合到17座,其中的利益調整之大可想而知,而這也給楊樹庄大肆“吃煤”提供了難得的機會。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想保留煤礦者的財物是楊樹庄“吃煤”的主渠道。2009年6月,浙江人曾某來到楊樹庄家中,請其幫忙把南橋湮煤礦保留下來,並向楊樹庄表達了“心意”——5萬元現金﹔2009年6月,輝坡煤礦礦長劉某找到楊樹庄,請其幫忙把煤礦保留下來,並獻上現金5萬元﹔2009年7月,西故縣煤礦礦長崔某找到楊樹庄,請其幫忙把煤礦保留下來,並“孝敬”楊樹庄10萬元。
利用職務便利幫人爭取關閉煤礦補償款是楊樹庄“吃煤”的另一個渠道。浙江人曾某為保留煤礦,行賄楊樹庄,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但為了早日拿到補償款,分兩次送給楊樹庄共計60萬元。浙江人王某為早日簽訂協議,把老窯港煤礦關閉補償款剩余的1500萬元拿到手,送給楊樹庄30萬元。老窯港煤礦的另一個業主鄭某為了同一目的也送給楊樹庄20萬元。
2008至2010年煤礦兼並重組期間,楊樹庄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50余萬元。
靠權力瘋狂索賄
面對一筆筆送上門來的金錢,楊樹庄逐漸迷失了自我。到后來,他覺得逢年過節分管的煤礦礦長、業主來“看望”、“孝敬”自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來便不正常,誰來誰沒來他都記得一清二楚。
不僅如此,楊樹庄更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千方百計地索取賄賂,巧取豪奪。
浙江人曾某在領到第一筆補償款后,沒有“答謝”楊樹庄,楊樹庄便在電話中氣急敗壞地威脅說:“你領到補償款了,就給我這點錢?下筆補償款,你別想要了!”果然,曾某去領取第二筆補償款找楊樹庄簽字時,便遇到了“刁難”。“我沒時間,你慢慢等著吧。”楊樹庄說。無奈,曾某便再次給楊樹庄送去“好處”。
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上良煤礦礦長王某來到楊樹庄辦公室匯報工作。其間,楊樹庄話裡有話地說他看好一款照相機,價值兩三萬元。“聰明”的王某聽出弦外之音,忙說由他來解決。沒過幾天,王某便將一個裝有3萬元的黑塑料袋送到了楊樹庄家中。后來,楊樹庄將這3萬元用於兒子結婚時的開支。
經查,楊樹庄在短短4年內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76萬余元。
2011年12月,楊樹庄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與身陷囹圄一同而至的是楊樹庄政治生涯的戛然而止和人生軌跡的殘酷改變。
辦案者說
楊樹庄從一個農村孩子一步步成長為政府副縣長,為許多“草根”樹立了榜樣。然而,其一步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歷程令人觸目驚心。我們應認真總結此案的深刻教訓,引導黨員領導干部潔身自好,提高拒腐防變能力,防止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
首先,強化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線。“我抓工作、抓業務學習,卻沒有把政治學習、世界觀改造放在重要位置,最終使自己在金錢面前敗下陣來。”楊樹庄的懺悔給人警醒。現實中,一些人丟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欺欺人地把違紀違法行為合理化,認為自己利用權力和關系給別人幫了忙,別人跟自己“禮尚往來”是應該的,從而漠視黨紀,觸犯法律。廣大黨員干部要不斷加強世界觀的改造,堅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保有對法紀的敬畏之心,不在腐蝕誘惑面前喪失原則,始終做到守住底線、牢固防線、遠離紅線。
其次,強化黨性修養,堅持廉潔自律。列寧曾說:“政治上有修養的人,是絕不會貪污的。”楊樹庄之所以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在泥潭中越陷越深,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不注重黨性修養,無視黨的組織紀律,沒有用黨性原則約束自己。廣大黨員干部要從楊樹庄身上汲取深刻教訓,在政治理論修養、組織紀律修養、思想作風修養、文化知識修養、領導藝術修養以及治理能力修養等方面不斷加強自我教育、自我鍛煉、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要正確對待權力,把自己行使權力的過程自覺置於黨紀國法的軌道上,放在民主的監督下,自覺規范自身行使權力的行為,做到廉潔自律。
再次,完善體制機制,強化監督制約。楊樹庄案件的發生,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因素,警示我們在加強教育、提高黨員干部自身素質的同時,加強權力運行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就要求既要抓緊解決廉政建設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注重長效機制建設﹔既要加快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又要完善監督機制,嚴格監督責任。(常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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