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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紀委監察局負責人關於“八嚴禁”“十二不准”答記者問

2013年09月17日08:55   來源:重慶日報

原標題:重慶市紀委監察局負責人關於《重慶市黨員干部政治紀律 “八嚴禁”》和《重慶市黨員干部生活作風“十二不准”》答記者問

問:如何理解“八嚴禁”、“十二不准”的要求?

答:這兩個禁止性規定,一方面對黨紀國法已明令禁止、而當前在我市一些黨員干部中又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了重申,比如,政治紀律“八嚴禁”中,規定“嚴禁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嚴禁泄露黨和國家秘密”等紀律規定進行強調和重申;生活作風“十二不准”中,規定“不准賭博”,“不准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不准傳播黃色信息”等進行強調和重申。另一方面,針對少數黨員干部身上表現突出,但處於現行法律紀律規定邊緣、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一些問題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比如,政治紀律“八嚴禁”中,規定“嚴禁違反程序、不講規矩,重大事項不按要求請示報告”,“嚴禁對組織不忠誠老實、說假話”;生活作風“十二不准”中,規定“不准在公共場所從事帶有財物輸贏的棋牌等活動”,“不准傳播低俗文化”,“不准發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眾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等。針對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具體規定,我們還將制定專門的解釋。

問:如何確保“八嚴禁”、“十二不准”得到貫徹落實?對於違反規定的人員將如何處理?

答: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結合全市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等五個專項行動,開好專題學習會,讓黨員干部人人知曉、入腦入心;同時,利用多種媒體廣泛宣傳政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民主監督等監督力量的作用,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促使黨員干部嚴守“八嚴禁”、“十二不准”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抓好兩個規定的督促落實,要結合“正風肅紀”等五個專項行動,開展重點抽查。同時,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形成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三是嚴肅查處。我們真誠地歡迎廣大干部群眾通過12388舉報電話和網絡舉報平台,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舉報投訴黨員干部違反政治紀律和生活作風的突出問題。對違反政治紀律“八嚴禁”、生活作風“十二不准”規定的黨員干部,將給予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通報批評、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我們的態度是鮮明的,對頂風違紀的,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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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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