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給建筑商項目 捧百萬現金回家
李學元升任大興區建委主任后,更大的權力尋租空間為他的大肆斂財打開了方便之門。
2005年,大興區小營村准備開發玫瑰商業城項目,但是這個項目動工前隻有規劃許可証,辦不下開工証。小營村村委會主任李某去找李學元幫忙,李學元當時作為區建委主任批示“按照區領導指示精神,先開工后補開工手續”。后來市建委先后來村檢查過兩次這個項目的情況,勒令停止施工,還要進行罰款。
李某又去找李學元協調這件事。李學元把市建委的領導約到大興區建委匯報玫瑰商業城項目的情況,經過李學元多次協調之后,開發商交了80多萬元的罰款,然后繼續建設。李某說,直到建成之后,該項目一直沒辦開工証,但因為李學元的幫助,市建委和區建委一直沒找麻煩。
2006年底,大興區要求全區的違章違建都要拆除,小營村舊貨市場是違章建筑,也在拆除的范圍之內。為保住舊貨市場不被拆除,李某向李學元求助。當晚,李某在停車場把裝有50萬元現金的黑色布包放在李學元的車后備箱裡。結果這個舊貨市場直到2010年6月才被取締,為此黃村鎮還給了村裡2000多萬元作為建筑物補償款和營業損失。
2008年10月,李某去李學元辦公室說小營村強拆的事情,李學元看見李某手上戴著鉑金鑽戒,就問李某什麼時候買的。李某說剛買沒幾天,戴著緊。李學元對李某說,他手指粗,他先戴著幫著撐撐。李某就把戒指給了李學元,還專門到車裡把戒指包裝盒一塊兒拿給了李學元。后經司法機關認定,這枚鑽戒價值26萬余元。
2008年5月,北京金色時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老板馮某給李學元打電話,請他代表政府出面向一家被拆遷單位的領導施加點影響。過了幾天,李學元帶著建設方代表,與被拆遷單位的幾名負責人一起開了個協調會。會后,拆遷速度明顯提高,后期針對個別的“釘子戶”,李學元親自到拆遷現場做工作。為表示感謝,馮某准備了50萬元的存折,並於2009年春節前來到李學元的辦公室,把存折放在李學元的辦公桌上,李學元隨后將存折放到辦公桌抽屜裡。
2010年,北京科寶優耐家居裝飾有限公司在龐各庄鎮的老廠房面臨政府拆遷,公司股東蔡某希望李學元能夠督促一下老廠房拆遷的事情,並且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多爭取些拆遷補償款。蔡某還是博洛尼家居用品公司的股東,博洛尼公司正在新建的工業園,因為政策原因,雖然已經開工建設,但還沒有辦下來開工証等手續,沒法進行質量驗收,辦理房產証很困難。當時博洛尼公司正計劃上市,房產証辦不下來會影響公司上市,蔡某為此也求助於李學元。李學元都答應幫忙協調。
為答謝李學元,2010年六七月間,蔡某請李學元在北四環的一個文化餐飲會館九朝會吃飯,吃完飯后,蔡某把裝有現金50萬元以及兩條香煙的紙袋放到李學元車上,說讓他多關照關照。2010年國慶節前,蔡某到李學元的辦公室找他,把一個裝有50萬元的紙袋放到他辦公桌旁邊,放下后蔡某就走了。
2010年上半年,李學元和北京天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經理王某等人吃飯,閑聊過程中李學元提起大興區委托開發建設一個項目,區建委牽頭協調。李學元問王某有沒有實力干,王某一聽馬上表態說能干,讓李學元也幫忙墊個話。李學元答應了后天恆公司中標該項目。
2011年春節過后的一天晚上,王某把100萬元現金放在一個裝酒的黃色紙箱裡,開車去了李學元所住小區的樓下,打電話約李學元下樓,拿出裝錢的紙箱送給李學元,李學元隨后抬著裝有100萬元現金的紙箱上樓了。
其他指控
此外,法院還審理查明,2006年間,李學元為北京興遠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在開展拆遷工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7年至2011年間先后共計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給予的人民幣27萬元。
2006年至2009年間,李學元為北京天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受建委的工地檢查,以及房屋出現裂縫出面協調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5年至2010年間先后共計收受該公司黨委書記劉某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英鎊4000元(折合人民幣59331.2元)。
2007年至2009年間,李學元為某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校區開工建設,以及興建汽車主題公園、五星級酒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6年至2011年間先后共計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給予的人民幣140萬元。
2008年至2009年間,李學元為北京宏成房地產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在取得拆遷項目,以及開展拆遷工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9年至2011年間先后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給予共存有人民幣24萬元的銀行卡3張及美元2萬元(折合人民幣132650元)。
2008年至2010年間,李學元為北京萬興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在防止該公司項目被停工,出面協調公司項目出現的糾紛,向公司透露工程項目,以及公司建筑企業資質升級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9年至2011年間先后共計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某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美元1萬元(折合人民幣67508元)、歐元1萬元(折合人民幣87517元)。
2009年間,李學元利用擔任北京市大興區建設委員會主任、京滬高速鐵路大興區征地拆遷指揮部常務副指揮的職務便利,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在京滬高鐵項目大興區段開工建設一事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9年收受該公司京滬高鐵項目部副經理孫某、公司環保協調部副部長唐某給予的銀行卡1張,卡內存有人民幣10萬元。
2010年間,李學元為北京德鴻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辦理房產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10年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給予的銀行卡一張,卡內存有人民幣20萬元。
2009年至2011年間,李學元為北京世紀匯幫拆遷有限公司在取得拆遷項目,以及開展拆遷工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李學元於2008年至2011年間先后共計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給予的人民幣79萬元。(記者 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