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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雅腐”升級版——官員出書斂財

顏玉華

2013年05月10日14:1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如何遏制以官員出書熱為主要內容的“雅腐”現象,規范官員出書路徑,已經是擺在反腐部門面前的新課題。其治本之策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靠法制治“雅腐”。當前,遏制以官員出書熱為主要內容的“雅腐”是當務之急。世界上不少國家,為制約官員濫用行政權力,都從立法的高度嚴禁官員任內出書。而退休后出書就屬於個人行為。這種做法的理由很簡單:一是從總體上看,官員任期內出書實效性不強,官員出書容易混亂實際政績。二是官員任期內出書容易剽竊集體成果。筆者認為,對官員出書,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沒有必要“一刀切”。應該從國家層面立法,對各級官員出書進行明確的規定,一方面禁止官員以權謀利,以官謀文,濫用權力,加大對官員違紀出書的懲戒力度﹔另一方面應該建立官員正常出書渠道。

二、靠制度治“雅腐”。實踐証明,建立起科學的官員正常出書渠道制度,以加強對官員出書的監督力度,比起簡單地遏制官員出書更有意義。在我國還沒有一個國家層面的規定來規范官員出書。筆者建議,首先,從源頭上把關,建立組織審批程序,防患於未然。未經組織批准,各級黨政官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參與出版物的編寫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挂署黨政職務頭銜,不得在個人編寫的書籍中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其次,設置相關制約制度,切斷“以權謀私”“借書牟利”的非法渠道。如嚴格財務審批,禁止領導干部違反規定用公款為個人出書、舉辦個人作品展覽﹔明確黨政機關的社會角色和職能,禁止黨政機關以單位和各級黨政官員名義編寫“文集”“大全”等書刊資料,完善官員收入申報制度,防止各級黨政官員利用職權和影響力通過出書謀取不當利益。第三,提高法律意識,加強監督,嚴格查處違法行為。隻要落實了事前報告、事中監管、事后檢查的各項制度,對借出書之名行腐敗之實的行為嚴厲打擊,“雅腐”就去掉了“雅”的假面具,還原了腐敗的真面目。

三、靠監督治“雅腐”。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有效監督是根治“雅腐”良方。一是發揮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對官員出書的監督作用。二是對在職領導干部出書至少要經過紀檢監察部門備案,由紀檢監察部門加大對於官員出版經費補貼和稿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力度。三是對有些在職干部出於工作需要,由單位組織集體撰寫、以領導個人名義公開發表的文章,妥善處理版權歸屬和稿費歸屬。四是由紀檢監察部門研究出台政策法規,增強對領導干部出書的監管力度。

出書成為一些官員“雅腐”斂財新道具的事例警示,今后不妨將官員“出書情況”列為像官員財產公示、子女經商等重大事項一樣的地位來看待。官員出書應當作為重大事項匯報,就版稅、發行量等問題作出公報式說明,並嚴格審查企業使用官員所出書目的情況。隻有出書官員接受監督,方為根治“雅腐”之道。

(作者單位:江蘇省射陽縣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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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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