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網民發布一輛大眾途銳轎車懸挂新式軍車號牌行駛在106國道上的一組照片,稱該車違反高檔豪華轎車一律不准懸挂新式軍車號牌的規定。北京軍區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新規出台之前,部隊軍以上領導配車有過途銳車型,為避免浪費還將有限制繼續使用,今后將不再配備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
北京軍區聯勤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軍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大眾途銳轎車不屬於奔馳、寶馬、林肯、凱迪拉克、大眾輝騰、賓利、捷豹以及路虎、保時捷卡宴和奧迪Q7等明確規定的高檔豪華車輛,新規出台之前,部隊軍以上領導配車有過途銳車型,為避免浪費,還將有限制繼續使用。至於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今后將不再配備。
去年底,總參謀部下發《關於嚴格軍車管理維護軍隊良好形象的通知》,在全軍范圍內開展軍車管理專項整頓活動。5月1日,解放軍全軍和武警部隊正式啟用新式軍車號牌,“2004式”軍車號牌於4月30日廢止。
此番“2012式”軍車號牌換發和使用過程中,嚴格執行“五防”“四不發”。所謂“五防”,即防造假、防濫發、防亂挂、防盜用、防丟失。“2012式”軍車號牌的審批與核發採取逐級申報、集中批復、網絡監督,首次明確了“大單位主要首長審批”,首次對各大單位軍車號牌核發總數實行限額管理。
所謂“四不發”,即高檔豪華車輛、私人車輛、超出軍委有關文件規定以及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不得使用軍車號牌。按照中央紀委有關文件規定,地方單位和在軍隊、武警兼職的地方領導車輛也不得使用軍車號牌。
針對高檔豪華車輛懸挂軍車號牌現象,這次明確規定:高檔豪華車輛,如奔馳、寶馬、林肯、凱迪拉克、大眾輝騰、賓利、捷豹、保時捷或排氣量超過3.0升、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以及路虎、保時捷卡宴和奧迪Q7等越野車,一律不得使用新式軍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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