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從紀委書記手中領回退款。
廣元市蒼溪縣紀委已將被吞佔的4.72萬元“辛苦費”退還群眾
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卻串通村干部向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戶索要“辛苦費”,致使避險搬遷項目補助資金沒有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近日,華西都市報記者獲悉,廣元市蒼溪縣紀委已將4.72萬元被吞佔的“辛苦費”退還群眾。該縣國土局東溪國土所工作人員袁某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對與之相關聯的4名村干部予以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串通村干部索要“辛苦費”
據蒼溪縣紀委通報,2012年,該縣高坡鎮竹林村、雲岩村、三埡村等9個村的31戶被納入地質災害隱患點避讓搬遷項目,每戶應享受避險搬遷項目補助資金22000元。蒼溪縣國土局東溪管理所袁某負責高坡鎮竹林村、雲岩村、三埡村地質災害避險搬遷項目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的2012年4月至12月期間,袁某分別通過這3個村的4名村干部張某、賴某、羅某等人向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戶索要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手續費”、“辛苦費”。
經查,張某、賴某、羅某等人向其中12戶避險搬遷戶共收取“手續費”、“辛苦費”47200元,並將其中的15200元隱瞞非法佔有,剩余的32000元則交給了袁某。
紀委現場退還救助金
“我們最開頭還被蒙在鼓裡,今天終於滿意了。”4月10日,蒼溪縣紀委在高坡鎮舉行追繳違紀款清退現場會,該鎮竹林村受損群眾權義先、權銀華、苟先春等群眾從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王永手裡領到了4.72萬元退款,“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了。”
蒼溪縣紀委信訪室主任侯小偉說,去年12月14日接到舉報后,縣紀委立即成立專項調查組,最終確認了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通報稱,鑒於此,給予袁某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處理﹔給予張某等4名村干部黨內嚴重警告或警告處分﹔47200元違紀款全額退還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戶。(張楠 記者 羅思章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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