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立案12件貪污賄賂案件,江蘇省濱海縣檢察院反貪工作受到上級肯定。“這得益於我們總結的定靶、攻心、拆盟、固証、類鑒十字‘五策’偵查法。”濱海縣檢察院檢察長樊杉一語中的。
“定靶”就是選准突破口。受賄形態千姿百態,在錯綜復雜的案情中找出突破口是案件偵破的前提。該院偵辦鹽城市醫保中心主任陳某受賄案時,陳某自恃紀檢監察部門已審查多次,有一套反偵查手段,對受賄、挪用等行為不予交代,案件一時陷入僵局。反貪干警及時轉換思路,投入精力對陳某職權范圍的醫保定點醫院進行反復甄別,找出幾家業務反常倍增的醫院,由此作為案件突破的“靶心”,挖出四個行賄人,一舉偵破陳某受賄近百萬元大案,並順藤摸瓜找到陳某挪用公款的突破口,帶出其他犯罪行為。
“攻心”要求反貪干警情法理齊用,擊垮嫌疑人心理防線。在偵查新河農場場長劉某受賄案過程中,檢察官不論對同案犯還是污點証人都堅持文明辦案,人文關懷,溫馨勸導。劉某弟弟作為受賄共犯,為保住哥哥始終不肯指供。反貪干警了解到劉某弟弟急需出國洽談合作項目的情況,適度提供方便,劉某弟弟深受感動,使案件順利偵破,並由此挖出窩串案。該案被江蘇省檢察院評為“十大精品案件”。
貪污案件當事人雖然在某種意義上屬於利益共同體,案發前后,當事人之間大多有所謂的“同心同盟”之約。瓦解、拆散同盟也是偵破案件的關鍵,這叫作“拆盟”。在查辦濱海縣規劃執法部門受賄窩案時,幾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依照事前約定對犯罪行為極力回避,拒不交代。反貪干警利用犯罪嫌疑人分贓不均、截留賄款的矛盾,適度泄露信息給嫌疑人,讓其相互指証。同時,安排人員對嫌疑人宣講立功、自首等法律知識,使案件快速偵破,11名行受賄人受到查辦。
“全面收集証據,及時固定証據是辦好鐵案的重要因素。”該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劉文勝如是說。在隻有12人的反貪局裡,該局專門安排兩人為專職証據復審員,對証據進行“挑刺”。對於重特大案件,檢察長親自對証據把關。去年夏天,該院為補足一個証人証言,劉文勝帶隊到外地蹲守10多天,將躲藏在外的証人截獲,使整個案件証據形成一個完整的鎖鏈。
司法實踐中,一個部門或單位內部管理和職能都有相似之處,因而在貪賄節點、貪賄方法行為上也有共性。濱海縣檢察院積極借鑒外地同行查辦案例,或從自偵成功案例中尋找相似點,該院將其總結為“類鑒”。2012年6月,劉文勝從外地查辦計生系統考核受賄案中得到啟發,迅速安排人員對該縣計生系統考核工作的相關舉報線索進行梳理,挖出縣計生辦副主任孫某受賄犯罪案。同年底,該院在查辦某鄉鎮黨政干部在小產權房建設中受賄案成功后,趁熱打鐵,迅速移兵到群眾反映強烈的相鄰鄉鎮展開偵查,又查辦了多起貪賄案件。(張清鴻 李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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