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2013年03月22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依法懲治犯罪,積極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年來,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責,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能力。
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積極參與反滲透、反顛覆、反分裂斗爭,堅決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入開展禁毒禁賭、治爆緝槍、掃黃打非、打擊電信詐騙等專項行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等嚴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決定批准逮捕2642067人,提起公訴2965467人﹔對輕微犯罪落實依法從寬政策,決定不批准逮捕311460人、不起訴150309人。
注重化解社會矛盾。建立刑事和解、檢調對接機制,對輕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訴案件,積極促成當事人和解。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及時研判和化解執法中的不穩定因素。建立法律文書說理制度,對不批捕、不起訴、不抗訴等案件加強釋法說理,促進案結事了。探索和完善巡訪下訪、聯合接訪、視頻接訪等工作機制,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集中清理化解涉檢信訪積案13626件。加強刑事被害人合法權益保護,對21106名生活確有困難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供救助。
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和分案起訴、訴前引導、案后幫教、輕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加強教育、感化和挽救。探索建立涉罪流動人員管護教育制度,協調社區、企業為涉嫌輕微犯罪、可以取保候審的流動人員提供擔保、食宿和幫教管理。強化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指導基層組織加強社區服刑人員教育轉化。依法懲治利用互聯網、手機傳播淫穢信息、賭博、詐騙等犯罪,促進網絡社會管理,保護信息安全。針對執法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社會管理的建議。
四、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五年來,檢察機關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12309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加強舉報線索管理,完善和落實舉報人、証人保護制度,健全與執法執紀部門案件移送等機制。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173人(含廳局級950人、省部級以上30人)。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19003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36900人、司法工作人員12894人。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553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6220人。
著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專項報告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復雜案件專案調查、非法干預查辦案件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推動解決瀆職侵權犯罪發現難、立案難、查証難、處理難問題。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舉辦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大型展覽全國巡展,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216萬人參觀了展覽。
更加重視職務犯罪預防。深入剖析職務犯罪發案原因,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建議161786件。建立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分析研究職務犯罪發案態勢和預防對策,為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廣泛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宣傳和咨詢,加強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推動預防教育進黨校和行政學院。實現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為有關單位提供查詢223萬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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