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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指出全社會都要確立“權力邊界”意識

2013年03月14日10:52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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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代表團發言討論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成為“高頻句”

  連日來,各代表團對“兩高”報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進行了審議。發言討論當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成為“高頻句”﹔推進法治建設、制度反腐、厘清權力邊界、約束權力等相關話題備受熱議。

  有代表指出,在公權力運行中,存在掌握和行使權力者缺乏權力邊界意識、濫用職權的情況,也存在民眾在權利訴求中越過自身權利邊界,甚至以違法行為表達合理訴求的現象。要約束權力,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讓遵法守法、依法辦事成為從官員到百姓的一種自覺,而這首先要求掌權者應有權力邊界意識。

  “掌權者”應有權力邊界意識

  把權力關進籠子,即行使權力須謹守邊界。邊界何在?

  全國人大代表、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說:“十八大提出,要善於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來行使權力,官員權力是依法配置的,但部分人權力邊界意識不清,甚至覺得權力高於法律,我們現在首先要清權確權。” 

  “憲法、法律就是行使公權力的邊界。”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任進說,“任何權力的來源與行使都必須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否則便越權無效。”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將權力的邊界具體解釋為三項內容:“一是權限,不能做法律沒有賦予你權限的事﹔二是手段,不能採取法律沒有賦予你的手段進行管理,比如不該抓人時不能抓﹔三是程序和方式,不能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比如要開聽証會,程序要公開透明。”

  姜明安指出,由於一些主觀和客觀原因,上述三個方面都存在行使權力者越過權力邊界的情況,這也致使一些民眾做出越過自身權利邊界的行為,用違法行為來表達合理訴求。“比如一些群體性事件,比如信訪不信法……本來老百姓遇到問題有很多法律渠道可以走,但一方面,有的法律規定把老百姓擋在門外,如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范圍過於狹窄,百姓的很多案件得不到受理﹔另一方面,一些領導干部、政府機關不按法律辦事,逼著老百姓也去違法。”

  “老百姓越過權利邊界,有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但往往還是因為政府先越過權力邊界,主要矛盾還是在政府,不能先怪老百姓。”姜明安說。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社會管理者反思自身。問題的根源在管理者身上而不是被管理者的問題,我們要先解決管理者的思想問題。”針對老百姓用違法行為去表達合理訴求的現象,全國人大代表、沈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許文有說。

  權力越界和權利越界之間存在惡性循環、互相促進,但根本問題還在於掌握和行使權力者缺乏權力邊界意識,濫用權力。任進指出:“這要求對公職人員進行法治思維的教育,並使這種理念轉化為依法辦事的實踐,不斷提高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建設能力。”

  培養每個公民遵法守法的觀念

  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大學校長李家俊提到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們第一反應多是打電話找關系,希望鑽法律空子的現象。他指出,建設法治社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必須要培養每個公民遵法守法的觀念,才能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少平認為,當前普遍存在於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守法、不守規則的現象,背后的文化根源來自中國“人情大於天”的歷史傳統,“我們是個熟人社會、人情社會,人們遇到事情習慣第一時間先想到關系和人情。”他認為,近年來,從官員到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識都在不斷增強,但要改變現狀,還需要一個過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增強執法嚴肅性。

  李少平說:“法律的靈魂在於自覺遵守,這是最好的狀態。前提是我們都要學法懂法守法,領導干部要帶頭帶動全民學法懂法守法。隻有大家都遵法守法,都按照規矩辦事,才能推進法治建設,依法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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