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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廠長受賄獲刑 接受訊問時稱“真心喜歡錢”(圖)

2013年03月14日08:19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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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偉在訊問筆錄上簽字

在電廠廠長薛偉看來,和煤老板“做生意”當然要互利互惠,收錢是理所當然的,更何況——

他是“真心喜歡錢”

2012年3月,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稱運河電廠廠長薛偉在採購煤炭時多次收受煤老板庄文的賄賂,數額高達20多萬元。反貪人員認為,舉報線索數字明確,內容詳盡,人物、時間、地點一應俱全,具有較高的可信度。經檢察長批准,初查工作啟動。

運河電廠成立於1983年,1999年成為無錫聯合集團下屬企業。該廠以供熱發電為主,負責向無錫一些規定轄區供熱供電。辦案檢察官詢問有關人員,從電廠調取財務憑証,自下而上進行摸底,終於發現薛偉受賄的蛛絲馬跡。相關資料顯示,自2004年起,庄文長期向運河電廠提供煤炭,雙方合作長達4年。廠長薛偉與庄文的關系非同一般,據知情人透露,兩人好得“可以合穿一條褲子”。

以次充好,劣質煤炭混進廠

掌握初步証據后,偵查人員立即提審煤老板庄文。2012年3月10日,迫於強大的壓力,薛偉投案自首,3月22日被決定逮捕。

薛偉現年46歲,出生於蘇北農村。上世紀80年代,薛偉進入無錫運河電廠,擔任會計。2009年9月,電廠被聯合集團收購后,薛偉被提拔為財務科長,2004年2月被任命為副廠長,全面主持電廠工作,同年9月出任廠長。

薛偉有很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擅長成本控制、財務核算和生產安排。在他的統籌指揮下,電廠運營情況良好,每年盈利800余萬元,而同類的其他供電企業則由於管理不善,大都處於虧損狀態。因業績突出,薛偉在電廠大權獨攬,連處理廢煤渣這樣的小事也要經他簽字,更何況挑選煤炭供應商這樣的重要決策。

2005年3月的一天,庄文按規定期限向運河電廠供應一批燃煤。煤炭裝船前,有關機構曾進行檢測,各項數據基本達標。不料,電廠的檢驗結果卻大相徑庭,化驗報告單上顯示:煤炭的低硫、低磷、低灰、高發熱量均不達標,距離合同要求有一定差距,電廠完全有權拒收。庄文立時傻了眼,如果電廠執意退貨,自己將蒙受巨大損失。他硬著頭皮來到廠長室,請薛偉“高抬貴手”。薛偉措辭嚴厲地回復道:“燃煤品質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電廠設備、生產運營以及居民生活,這是基本常識,連小學生都知道,還用我跟你解釋嗎?我對你高抬貴手,政府和老百姓會答應嗎,他們會對我高抬貴手嗎?”

眼見沒有商量余地,庄文隻好起身離去。回家途中,他給朋友包錫坤打電話,請他出面幫忙。包錫坤常年從事煤炭業務,和薛偉交情不淺,他告訴庄文:薛偉每做一筆生意,都會按比例拿回扣,但他一般隻收熟人的錢。交易完成后如果對方沒送錢,合作就會終止,這回扣一般在2萬元左右。庄文當即表示完全接受這些條件,請包錫坤從中斡旋,事成后定當重謝。

過了兩天,包錫坤打電話通知庄文,事情已談妥,他可以去找薛偉了。庄文來到廠長室,薛偉客氣地讓座,說看在包錫坤的面子上,讓這批煤炭過關,但下不為例。庄文自然滿口答應,兩人便開始商量怎樣將這批劣質煤炭以次充好混進工廠。為了讓煤炭達到規定的大卡(熱量單位),薛偉動了一番腦筋,將庄文提供的檢驗數據和另一份檢測數據綜合起來,巧妙運用經驗公式,把誤差控制在規定范圍內,把經驗公式寫在兩份檢驗報告上,一並放入結算資料中。一批不合格的煤炭進入工廠,薛偉也拿到2萬元人民幣。

貪得無厭,從煤渣裡“榨油”

有了第一次,庄文就懂了“規矩”,以后每次發完貨,他都會向薛偉奉上2萬元。薛偉則以不斷增加採購量回報庄文,幫他解決驗收和結算中遇到的問題。隨著交往不斷深入,兩人的關系日益密切。

2005年6月的一天,庄文的一船煤在運輸過程中出了事故,浸過水的煤炭影響燃燒效果,很難通過檢驗。庄文立即與薛偉研究解決方案,決定採取魚目混珠的老辦法,把9船煤炭的檢驗數據混合在一起,取其加權平均值,這才蒙混過關。事后,庄文又送上2萬元。

隨著貪欲的膨脹,薛偉的胃口越來越大,不放過任何撈錢的機會,將手伸向了電廠的廢渣。不知內情的人或許會感到奇怪:煤渣也能賣錢?殊不知,煤渣在建筑領域用途非常廣泛,是優質水泥的原料,還可添加在紅磚和陶瓷中,是建材生產商眼裡的“香餑餑”。此外,煤渣交易不容易引人注意,銷售起來比較隱蔽,這也是薛偉看重的原因之一。

薛偉擔任廠長后,電廠的煤渣一直由方乾負責收購。方乾開了家磚廠,每年需要大量煤渣用以維持生產。為保住電廠的業務,2006年春節前夕,方乾去薛偉家拜年,隨身攜帶一隻黑色塑料袋,裡面放了煙酒和2萬元現金,准備用來打通關節。

寒暄過后,方乾感謝薛偉在當財務科長時對自己的諸多照顧,希望以后進一步合作。臨走時,方乾順手把塑料袋放在沙發旁邊的茶幾上,薛偉假裝沒看見。送走方乾,薛偉檢視了塑料袋,“笑納”了現金和禮品。在他看來,自己和方乾在“做生意”,做生意當然要互利互惠,收錢是理所當然的。此后,每逢春節方乾都來拜年,送上數額不等的賄賂。從2005年到2012年,薛偉先后收受方乾16萬元人民幣。

瘋狂吸金,鈔票讓他心情愉快

2012年2月至3月,短短一個月時間,薛偉收受各種賄賂到了近乎瘋狂的程度,先后19次收受了38萬元人民幣。收人錢財,替人辦事。薛偉專程去電力公司,為請托人申請增加煤炭採購計劃,以投桃報李。瘋狂斂財,終於徹底葬送了薛偉。

據辦案檢察官宋向鳴介紹,薛偉對金錢有一種天生的嗜好。凡煤老板送錢,不論多少他來者不拒,將非法受賄視為合法生意。此外,薛偉還有一種“守財奴”的性格特征。他曾經瞞著家人,在老家的銀行存了50多萬元人民幣,就連家中裝修也不動用這筆錢,直至案發。接受訊問時,薛偉告訴檢察官:“我是真心喜歡錢,隻要看到彩色的鈔票,心情就特別愉快。”薛偉這種扭曲的心態,連辦案人員都為之咋舌。

辦理該案時,反貪干警偶然獲知,薛偉的兒子正處在高考復習的關鍵階段,若得知父親身陷囹圄,肯定會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影響考試發揮。為此,北塘區檢察院啟動和諧辦案機制,院領導要求辦案人員做好保密工作,決不能讓薛偉的兒子知道情況。檢察官與看守所協調,讓薛偉和兒子通了電話,薛偉謊稱自己在美國考察,過一段時間才能回來。薛偉的兒子最終以優異成績考入某重點大學。

在案件攻堅階段,薛偉所在的電廠面臨產業調整、職工分流等重大變革。為維護該廠職工的切身利益,北塘區檢察院多次與電廠的上級部門協商,使代理廠長迅速到位,幫助企業順利度過了難關。

近日,薛偉因收受賄賂85萬元人民幣,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任飛 張斌)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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