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基層了解到,基層公務接待中流行的喝酒之風,已成為影響群眾對黨員干部印象的重要因素。而許多干部也表示反對過度的公務應酬,尤其是一些既要陪上級、又要被下級陪的“兩陪”干部,中部地區一位市長說,他一年有日程安排記錄的超過1500多頓飯,平均1天四五頓,安排不過來的,連早餐都用來陪吃,晚上還要吃夜宵……。(3月7日《半月談》)
公務接待的不良風氣,被詬病已久,其中又以不良酒風為盛,一些公務接待甚至被異化為“酒局”。一位市長年招待飯達到1500多頓,又一次讓公眾明白公務接待的沉疴之重。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名酒的花銷往往佔據公務接待開支的大頭,公務接待禁酒,將直接為接待開支減負。一些地方在公務禁酒上,已見實際行動。如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中午禁酒的規定。今年1月,海南省更是出台了公務接待的“禁酒令”。
公眾早已對“滿口酒氣”“滿臉通紅”的官員形象極為反感。公務餐桌能遠離酒精,自然是人心所向。如報道所示,公務接待中的不良酒風,其實很多官員也是受害者。基層干部反映,長期在公務接待酒場上應酬,有三種刺痛感:一是痛心浪費,二是愧對家庭,三是迷失價值。
這種民意在今年的兩會中也有體現。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南嶺社區居委會主任張育彪提出制訂《公務接待法》,規定公務接待不准用含有酒精的飲料等。
一些地方官員期待中央盡快出台明確的公務禁酒令。事實上,根據現行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簡化禮儀的原則,不得超標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禁酒令其實是題中之義。至於出台明確具體的禁酒條文,地方政府完全有條件走在前列。總之,治理公款吃喝,不能都等中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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