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來自教育部的消息說,原則上部領導不出席校慶活動。而機關干部則一律不出席地方、學校自行舉辦的表彰慶祝等活動,不以個人名義題詞或發賀信、賀電,教育部一律不作為同賀單位,一般不為學校校慶發賀信。
教育部近日出台了《貫徹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從改進調查研究、熱情服務群眾、精簡會議文件、規范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等9個方面,提出20項具體要求。
《辦法》明確規定,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主要以視頻會、電視電話會、現場辦公會等簡約高效的形式開會。全國性工作會議一般不超過1天半,視頻會和電視電話會一般不超過1個半小時。
《辦法》說,教育部工作人員到學校開展工作,隻要具備條件,在學校食堂和招待所安排食宿並嚴格執行標准。要嚴格控制檢查、評比、評估、驗收、表彰等活動,到學校開展評估、驗收等評價性工作產生的費用,由組織單位全額負責。嚴禁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
教育部領導到基層調研,司局陪同人員不超過3人﹔教育部領導也不能同時或輪番到同一省份開展調研,不准搞基層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接待。此外,教育部領導一般不擔任出版物主編,不以個人名義作序。未經批准,各司局不得組織編寫出版各類書籍、資料。(記者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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