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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路黃牛”黑金利益鏈曝光

2012年12月04日07:2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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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錢攻勢擊垮路政執法人員守法防線 國家公路幾成“黃牛”錢袋子

  去年11月,徐州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依據一條簡單線索及時展開偵查,由此引出一場空前規模的路政廉政風暴。時至今日,隨著一批批“公路黃牛”和路政執法人員相繼因行賄、受賄被法院判決有罪,徐州“公路黃牛”那條經營多年的巨大黑金利益鏈,以及不可告人的運作手段暴露在陽光之下。

  一輛車每月上貢3000元

  “大黃牛”年收入上百萬

  睢寧縣檢察院反貪局辦案檢察官野俊杰向記者介紹說,2009年3月,睢寧公路站一改原路政大隊建制和執法方式,打亂了“黃牛”們固定找某個或某幾個執法人員疏通關系的做法。現實逼迫“黃牛”們變招兒——在執法中隊裡找代理人,加大原有行賄數額,實行全員覆蓋。

  記者在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反貪檢察官張黔的帶領下,來到秦虹橋近旁的一個停車場。停車場主人就在記者到此查看的第二天,因犯行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這位停車場主人的犯罪具有鮮明特征——“一對多網狀行賄”——徐州一個治超站點的全部路政執法人員悉數被他“打點”。

  記者從徐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得知,徐州各處“黃牛”行賄手法相似,行賄數額相差不大。

  記者更想知道“黃牛”又是如何經營“收入”的?

  鼓樓區檢察院反貪局長張曉東掌握這樣的案情:一般來講,車主或車隊按月給“黃牛”交錢,一輛車每月“上貢”3000塊錢左右。由於“黃牛”控制的車輛數量各不相同,他要根據掌控的車輛來決定送多少錢。

  一天深夜,在臨近江蘇與山東兩省交界的一處鄉鎮路段上,多達四五百輛車先后停在那裡,司機排著隊等“黃牛”依次收錢。“這是隨機的,大多是外省來的。”知情者告訴辦案檢察官說,這類超載車輛的過路“行情”是一次每車隻收200元。

  有辦案檢察官問一個“公路黃牛”:“你們一年能掙多少錢?”

  “我告訴你,”那“黃牛”說,邳州板材企業一條深加工生產線一年的產值也就一二百萬元,有點實力的“黃牛”就能掙到這個數。

  擾亂市場敗壞良序

  逐利競爭相互排擠

  據徐州市檢察院材料披露,“公路黃牛”大致分三類:要麼是貨運車主,這些車主經常與路政人員打交道,相互熟悉后開始“帶車”﹔要麼是路政人員的親戚朋友或路政部門起用的臨時人員,利用人脈熟悉“帶車”﹔要麼是收費站或治超檢測站附近村民,因有的治超檢測站為協調關系,關照當地村民車輛通行,有腦筋活絡的村民嗅到“商機”從事“帶車”。

  據分析,路政執法以中隊為單位全體出動。近年來,中隊單獨行動越來越多地被多個中隊聯動取代。“黃牛”為平衡受賄人相互關系、確保利益均沾,往往先拿重金在執法人員中發展“內線”,成為“黃牛”的“黃牛”,由這些人“代發慰問金”。

  在眾多“黃牛”展開的金錢攻勢下,路政執法人員的團隊守法防線及個人職業良心被擊垮。

  有位執法中隊長就任伊始就不願干,因為他深知這個職位由來已久的潛規則是——當“頭兒”如果不收錢、不分大伙錢,他若想指使誰干活都甭想。

  “我剛開始對‘黃牛’的行賄還能夠拒絕,但時間長了就在中隊裡成了另類。”一位涉案執法中隊長“滿腹委屈”地向檢察官交代說,你不收,別人就沒法收,你就會被大家疏遠甚至產生怨恨,年底的民主測評也有可能最差。

  有位犯罪嫌疑人剛剛成為執法隊員之際,就有一些老隊員對他的耳提面命,說拿這個錢(“黃牛”送的錢)不要緊,大家都有。他第一次拿這個錢很緊張,后來就“慢慢同流合污了”。

  同樣受賄,大多數受賄人屬於被動受賄,然而也有人不僅樂於受賄,還嘗試自己“帶車”,變成“穿官衣的‘黃牛’”。據一位檢察官介紹,有位掃馬路的臨時工進入執法中隊后,原來一個月幾百塊錢變成兩千多塊錢工資,已經有了大大改善。而當他收到“黃牛”給的錢后,就開始拉皮條,從“黃牛”那裡拿錢分給這同事那同事,再分給自己一些。

  記者調查得知,徐州市銅山縣檢察院偵辦了一起受賄案件,涉案那名路政執法人員曾向“黃牛”一次開口索要3萬元。如果到約定送錢日子沒送錢,此人就加大對那個“黃牛”所帶車隊的查處力度。法院最終查明他在兩年內受賄60多萬元。

  多年以來,“公路黃牛”不斷擴張各自勢力、拓展地盤、積累不義之財,逐漸出現競爭激化的趨向。曾幾何時,有人向路政執法中隊舉報,說哪天哪時會有一批超載車輛過來,是哪個“黃牛”帶的車,請務必查處。隨后,又有人舉報另外一批超載車輛,說是哪個“黃牛”帶的。直到路政執法人員摸清底細,原來兩個“黃牛”或多個“黃牛”在“斗法”,毀壞對方的“信譽”,就沒人敢花錢讓失信者帶車了。

  眾多“公路黃牛”大肆行賄帶來的社會惡果顯而易見:

  路政執法人員受賄后對帶車“黃牛”點明的超載車輛視而不見,或故意繞路避開,或錯時讓過,或不開罰單少收錢,或駁載時找裝載抓斗車比劃一下即放行。

  不交“黃牛”錢就挨罰,讓眾多司機質疑行政部門不守法、不公平,而免罰的超載車輛以其遠遠低於市場正常價格的優勢對守法運輸車輛造成極大傷害。當受賄路政執法人員對嚴重威脅交通安全、嚴懲損毀交通道路的超載車輛放行免罰,不僅大大減少了國家應收的罰款,也大大縮短了公路正常使用壽命,更助長了“公路黃牛”牟取非法暴利的囂張氣焰。

  記者從三個基層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處採訪獲悉,實際上路政人員他們得到的錢只是極少一部分,真正獲利的還是“黃牛”。路政人員最多得一兩成。

  2012年9月6日,徐州市檢察院、市交通局聯合召開規范執法座談會,對發案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

  徐州市公路處黨委副書記王昌香對記者說,我們邀請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給我們工作人員講如何預防犯罪,並且有針對性地研究了發生問題的環節。今年10月份新制定了《徐州市公路超限運輸治理路面執法暫行規定》,從路面檢查、稱重監測、扣押車輛、案件處理、文書制作、卸駁載管理、車輛放行、停車場管理、信息抄報等八個方面來規范管理。

  徐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公路黃牛’損害國家利益、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其后果直接對國家公路造成嚴重破壞,威脅交通安全,對政府執法和執政能力形成挑戰。我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很支持檢察機關查處路政系統專項行動。”

  “這次查辦路政領域賄賂案件專項行動是徐州市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注重維護社會穩定和保障民生的司法實踐,必將起到有效遏制公路路政執法環節賄賂犯罪發生的效果。”徐州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其江說。 

  陳海鷹表示,“公路黃牛”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有出現,徐州檢察機關查處路政系統專項行動獲得的成果可以提供一些成功的經驗。(記者杜萌 通訊員許劍軒)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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