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為升官行賄局長90余萬元
民政局原副巡視員易家順同時被控收受賄賂30萬元 庭審中他否認行賄90萬
26日,57歲的廣州市民政局原副巡視員易家順在廣州中院出庭受審。根據檢方指控,易家順收受果蔬公司、同僚、棺材廠的賄賂共計30萬元,同時為謀求升職,他還向時任廣州市民政局局長的李治臻行賄共計約合人民幣90余萬元。但庭上,易家順隻承認自己收了20萬元,其余指控均予以否認。
4年多時間內一路升遷
2005年3月,易家順從副師職轉業安置到地方。2007年1月他到了廣州市民政局,被安置為調研員﹔同年8月,被任命為廣州市民政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2009年8月,又被任命為市民政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處處長兼服務中心主任﹔2011年4月,被任命為市民政局副巡視員。
檢方稱,在4年3個月的時間內,易家順實現了從調研員到事業編處級主官再到公務員編制主官,再到副巡視員的升遷。而這樣的升遷背后,則是金錢在助推。
檢方指控稱,2008年8月到2012年1月期間,為得到時任廣州市民政局局長李治臻在干部提拔任用上的幫助和支持,易家順先后18次向李治臻賄送現金68萬元人民幣,5萬港元,2000美元,1.8萬加拿大元,5000澳大利亞元,這些行為已經構成行賄罪。
但易家順對該項指控卻矢口否認。他說自己隻給李治臻送過2000美元,另外替一位退伍的朋友轉送了8000加拿大元,其余的錢從來沒送過。
易家順的辯護律師提出,易家順轉業之初就是按照公務員的編制,也保留了副師級的待遇。他從服務中心主任被任命為副巡視員后,每個月收入隻多了50元的電話費。律師認為,易家順為了一個非領導職位的副巡視員,去花90余萬元行賄不符合常理。此外,易家順的工資並不高,即便加上自己受賄得來的錢,也湊不夠90多萬元去行賄。
下屬單位買水果他拿提成
檢方還指控易家順收受多人賄賂共計30萬元。2009年7月,易家順利用其擔任市民政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時任廣州某果品企業有限公司果蔬貿易有限公司配送部經理方某榮的委托,為市民政局系統食品配送業務積極運作。
在易家順的幫助下,果貿公司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期間,先后為市民政局機關食堂、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食堂、市社會福利院食堂配送食品。按照事前的約定,果貿公司按照配送食品總額3%~5%的比例,提取業務分成款,通過方某榮賄送給易家順,共計20萬元。
此外,易家順還接受了同僚的賄賂。2008年5月至2010年2月期間,他接受市民政局下屬單位廣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主任李憲蜀的請托,為福彩中心提供活動場地承租等幫助,收取李憲蜀送的現金4萬元和1萬元購物卡。
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期間,易家順在擔任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全面建設工作指導小組副組長期間,接受番禺區沙灣鎮某木棺材廠廠長何某的請托,為該廠在殯葬服務中心銷售棺木等殯葬用品進行運作,並收受何某賄送的5萬元。據悉,今年9月,易家順妻子退贓15萬元。
針對上述指控,易家順說,他承認收了方某榮給他的20萬元,但他沒有收李憲蜀和何某的錢。易家順的律師則提出,易家順和李憲蜀都是同級別的干部,為福彩中心提供場地是機關服務中心的職責范圍,李憲蜀也不可能為了公家的事掏個人腰包去行賄易家順。(記者林霞虹 實習生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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