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的時光,對甘桂明來說,足以順利完成了從一個扎著馬尾的小姑娘到一名優秀的女檢察官的蛻變。
在18年的從檢生涯中,甘桂明一路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反貪污賄賂局局長、院黨組成員走到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其中的14年,她是在公訴席上度過的,一樁樁一件件“鐵案”,“讓群眾滿意,讓國家放心”。
桂林是個旅游城市,涉外案件較多,檢察官在辦案中常常碰到外方人員對公訴人的不信任和偏見。那次,甘桂明就碰到了這麼一件案子。一起信用卡詐騙案的受害方是日本的一個公司。嫌疑人曾多次用相同的手段多次在不同的地方實施詐騙,但由於証據不足,犯罪嫌疑人無法定罪。這家日本公司不止一次地派人到桂林跟檢察院接觸,言談中總透著對我國法律和辦案人員能力的懷疑和不信任。
“對方說,如果這次不能處理,就考慮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甘桂明不服氣,在北京、桂林兩地奔波一個多月,最終,在沒有直接証據的情況下,甘桂明充分利用間接証據的邏輯與關聯性,成功完成了指控,對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案件結束后,受害方日本公司駐中國首席代表專程趕到桂林,向甘桂明及相關辦案人員表示感謝。
在甘桂明看來,辦案中的辛苦付出,只是為了“用事實說話,捍衛中國法律的尊嚴”。
2007年4月,甘桂明被任命為秀峰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成為了一名偵查員。面對工作調整,甘桂明坦言“壓力很大”,當年,整個廣西檢察系統隻有兩名女反貪局局長。
有人說,反貪工作是“男性的王國”,可甘桂明不信,她用行動証明女性一樣能成為懲治腐敗的先鋒。
2008年,甘桂明接到了一個某國有企業財務人員涉嫌挪用公款的舉報線索。舉報人並沒有給出明確的事實,但她的直覺告訴她,這裡面肯定大有文章。甘桂明和同事們不分白天黑夜地深入廠區了解情況,甚至翻出了這家企業10年來的財務資料和上百份銀行流水明細和憑証。種種蛛絲馬跡送給甘桂明一份“大禮”,証實財務人員挪用了60余萬元公款。他們還立案查辦了這家企業的廠長涉嫌職務犯罪的重大案件。
在從事反貪工作的3年中,甘桂明和她的隊伍共立查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等20余件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近300萬元,所有自偵案件達到100%的起訴率和100%的有罪判決率,均創造了該院反貪工作的記錄。
18年來,她被最高檢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檢察干警”、全國檢察機關先進工作者,被自治區授予“全區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廣西第一屆“杰出青年衛士”﹔被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授予“十佳檢察干警”、“十佳公訴人”和“女檢察官之星”等榮譽稱號﹔先后榮立一等功兩次、二等功一次。
然而,在榮譽面前,甘桂明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榮譽並不重要”,她說,“重要的是我能完成好我的每一項本職工作,讓大家滿意。”(記者 李麗 實習生 張昢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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