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廣州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下屬拆遷公司管線處原副處長葉旭陽及其下屬張凌海因涉嫌在地鐵和BRT管線遷改等項目中收受施工方賄賂,雙雙在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受審。檢方指控兩人分別受賄51萬元和87萬元。
今年53歲的葉旭陽,從上世紀80年代就在廣州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簡稱擴建辦)工作。自2003年至2012年,時任擴建辦管線處辦事員、處長助理、副處長及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下屬拆遷公司管線部部長、副總經理的葉旭陽,利用負責市政工程管線拆遷工程合同呈批、現場協調、工程款支付資料送審的職務便利,在與相關人員的業務往來過程中,先后收受好處費共51萬元。
作為葉旭陽的下屬張凌海也先后12次受賄,不過他收的錢比上司多。檢方指控,2000年至2012年,張凌海在先后擔任擴建辦征地拆遷處、管線處經辦人及其下屬廣州市建設工程拆遷有限公司管線部副部長、管線一部部長期間,非法收受陳偉雄等共計12名承保施工單位人員賄送的現金及購物卡共計價值人民幣87.8萬元。其中,多與地鐵管線施工有關。
今年4月,葉旭陽和張凌海到越秀區檢察院投案自首。葉旭陽說,自己收錢后心裡一直不安,又看到媒體上天天都在報道受賄的人落馬,承受不住心理壓力的他選擇了自首。案發后,他已經退了9.4萬元贓款。張凌海在投案后曾交代自己受賄170余萬元,檢方取証后本著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最終認定了87萬余元。
庭上,葉旭陽和張凌海都表示非常后悔,他們也希望法庭能輕判,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記者林霞虹 實習生陳立 通訊員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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