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4日08:47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赵文亮(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文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包头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文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媒体记者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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