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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向幸决定逮捕

2018年12月28日07:58    来源:高检网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向幸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向幸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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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扶婧颖、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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