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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三名干部因涉嫌严重违法等问题被查处

2018年10月26日08: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李源)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三名干部因涉嫌严重违法等问题被查处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党委书记张友明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党委书记张友明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天津市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田书才被双开

日前,经宁河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田书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田书才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田书才身为党员干部,背离初心,淡忘党的宗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田书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葛义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津南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葛义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葛义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收受礼金、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津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津南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津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葛义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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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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