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23日08: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黄柏青收受贿赂礼金近2亿 6万欧元想不起谁送的
黄柏青,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23年里收受贿赂、礼金近2亿元;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将妻子、儿子全部拉入权钱交易的勾当,肆意敛财牟利;大搞“一言堂”将组织程序和纪律视为无物……
1992年,一个装有5万元的信封,在黄柏青的廉洁自律防线上撬开了缺口。
据黄柏青交代,彼时,其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因公到香港出差。在尖沙咀的酒店房间内,当惠州市大亚湾某公司董事长谭某将一个大信封塞到黄柏青手上时,他着实吓了一跳。
“你以为是在大陆吗?几万元在香港都买不了一两件像样的东西。没事,别人都这样。”谭某的一番话使略有顾虑的黄柏青收下了信封。
一年后,黄柏青收到了自己的第一笔大额贿款。由于帮助时任经贸委副主任张某出具立项批文,黄柏青得到了200万元感谢费。虽然有点担惊受怕,但当时急需用钱的黄柏青仍将其收入囊中。据黄柏青交代,在其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的23年里,在平时及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当中,有不少都是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柏青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两万元,多则成百上千万元。对于每一笔账,黄柏青与妻子陈某都默默记在心里。如果有一年行贿者没有“纳贡”,陈某还会觉得奇怪。
2006年,初来乍到的黄柏青面对省水利厅内“互相勾结、各取所需”的“潜规则”,没有大力整饬,而是进一步将其发展为“明规则”:“利益分割”成为系统内的公开秘密,一个重大工程往往如“分猪肉”般在多个关系人中间分配。他在省水利系统内部经营利益圈子,圈内人将工程项目、采砂等“香饽饽”作为获取利益的“自留地”,在工程建设中默许资质不高的关系户参与,进行“利益分割”,将纪律规矩、制度条文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黄柏青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工程建设、土地拍卖、河砂开采、资金分配、人事安排等多个领域。在惠州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市县两级领导干部,为广州、深圳、惠州等部分老板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担任省水利厅厅长后,黄柏青通过为深圳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获取水利建设工程、电站特许经营权、河道采砂经营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敛财近亿元。
与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一样,黄柏青也难以抵御非法采砂领域的利益诱惑,为采砂老板充当“保护伞”。2009年—2011年期间,黄柏青为广东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某获取西江笋围标段采砂经营权及办理该标段河道采砂证延期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感谢黄柏青的关照,顾某多次送给他钱款及礼品,价值数百万元。2010年,在黄柏青知情的情况下,顾某还将该公司30%的股份送给黄柏青的儿子。
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儿子黄某一起构筑了一个衍生的腐败网络。其中,黄柏青作为轴心,负责权力运作。陈某成为赃款接收者与操盘手,负责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更不时跳到台前大肆索贿。每次与一些老板吃饭,黄柏青都携眷参加,一有红包礼金递至眼前,黄柏青便以一句“这是妇女的事”将收钱一事推给陈某。逢年过节,陈某便打电话给一些老板,称“老黄回来了,什么时候过来坐坐”,背后却掩藏着“快来进贡”的潜台词。遇到家有喜事,她便在那些老板前故意笑得合不拢嘴,在对方的好奇发问下,她将事情全数告知,对方便将礼金“奉上”。
黄柏青的儿子黄某,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置换利益的工具。从2009年下半年至今,黄柏青以借钱的名义向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某“索取”200万元给黄某做生意,又通过所谓的“项目合作”,以赠送干股分红的形式共计获得2000多万元,还有事先口头约定但尚未到账的共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黄柏青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多令人咋舌。专案组曾在黄家发现一个装有6万欧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组织调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谁送的。而且黄柏青夫妇有一个“交往不交易”的谬论,认为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权力交易,收点红包礼金不过是“礼尚往来”。在离开惠州后,他也收受一些老同事和当地老板的红包礼金,认为“反正与他们已经脱离直接关系了”。然而,这些进贡者或许不追求立竿见影的回报,但最终都是为了获得权力的庇护和回报。
2015年9月,黄柏青因违规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被“双开”,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小结:
古语云:“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欲望一旦放纵,权力一经滥用,便会一发不可收拾。以上曝光的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低,缺乏人民公仆应有的素质和境界,自认“高人一等”,在权力面前不吃亏,讲排场、搞攀比,处处体现自己是“核心人物”;更有的人玩弄权术,为所欲为,公权私用,违法乱纪。
“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党员干部把公权当成谋私的“自留地”,一步错,步步皆错。留恋权力带来的财富和无限风光,腐败官员从弄权敛财的那一刻起,就早已被贪心蒙蔽了曾经的初心,背离了组织和人民的期盼。东窗事发后仍寄希望于打“感情牌”来逃脱罪责,掩盖不了以权谋私的违纪事实,只能是欲盖弥彰。
(本期组稿 李源 文字素材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南方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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