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贵民
2016年11月21日09:15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登记受贿案,日前经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认定王登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判决共认定了王登记8项受贿事实,并指王登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整合、划定矿区范围、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折合人民币6624.34万元。这是目前查处的我省官员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这些受贿均发生在其2003年至2013年担任榆林市市长、陕西国土厅厅长期间。
2014年10月,王登记因涉嫌受贿,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次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登记决定逮捕。2016年9月,中纪委官网援引陕西省纪委消息称“陕西省委委员、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登记被开除党籍”。今年10月17日,廊坊市中院同时判决查封、扣押王登记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1054万元及西安市某处房产、江诗丹顿牌手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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