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浙江省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3】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2016年05月04日15:06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于有声处听责任

手下人犯错,也关你的事

用问责倒逼落实

2015年8月,一则有关温州瓯海区体育中心主任违规娱乐消费的帖子,在网上热传。省纪委和温州市纪委迅速介入,并督促瓯海区委、区纪委进行核实。

经查,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顶风违纪,操办子女周岁酒宴、违规收取下属礼金,并参与由下属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娱乐消费活动。瓯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至此,这一事件并未画上休止符。瓯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局党组书记孙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分管纪检工作、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两名局党组成员也进行严肃处理。

孙某没想到,手下人犯错,自己也会受处分。“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又要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这是他总结出的教训。

强力问责,释放着将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向纵深的强烈信号,呼应着2015年作为“问责之年”的主题,也蕴含着“双岗双责”的内在逻辑。

“双岗双责”,是今年提出的新概念、新要求。从“一岗双责”到“双岗双责”,进一步强调了领导干部的党内职责担当,提醒其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果主体责任落不了地,光靠纪委反腐是反不完的:这是从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

随着“双岗双责”深入人心,“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这些党内职务得到了应有重视,原先致力于“搞业务”的领导干部,也将党风廉政建设划入自己的“业务范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从而避免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倒逼责任落实刚性化。

近年来,除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我省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2015年来,全省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93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省纪委还对12起实行“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为推动“一案双查”工作制度固化,各地出台办法细则。慈溪市纪委出台《关于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实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将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开展倒查追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无责。如今,问责已初见成效。

在丽水,分管农业、工业线的两位副市长,分别召开分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并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相关干部授课。

问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也获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有民调显示,91.1%的被访者认为当前针对管党治党不严发生重大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的力度得到了加强。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姜萍萍、杨丽娜)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