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胡本亮(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本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胡本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本亮利用担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浙江省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常委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热点聚焦:党员干部,这80条财务“红线”你别碰
中央决定免去王阳、卢子跃领导职务
珠海市委书记李嘉被查 今年已有11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
盘点:中央纪委10句话回应反腐认识误区
反腐观察:今年两会中纪委连打三“虎”释放哪些信号?
中纪委推荐"程门立雪"主人公杨时家风:12位后人考中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