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省委委员、承德市委原书记郑雪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郑雪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其妻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雪碧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雪碧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责令退赔用公款支付的个人费用;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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