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20天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短短600多字的八条规定,被称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把“手术刀”,“小切口”推动“大变局”。
三年过去了。“八项规定”“反‘四风’”……这些公众如今耳熟能详的词汇,昭示的是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透过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官方网站2015年通报曝光的数据,您会对此产生更真切的感受。
2015,处理县处级及以上干部数增幅超50%
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截至11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128起,处理432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011人。
2015年,截至11月30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中,省部级有8人、地厅级441人、县处级3818人;而2014全年,这些数字分别为2人、198人和2630人。2015年前11月,受处理的县处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人数比上年增长51%,其中地厅级增长123%,县处级增长45%。
前11个月,全国查处的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占处理总人数的9.9%,比去年增加6个百分点;给予党政纪处分比例达到65.9%,比去年翻了一番,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有了反映就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就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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