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3日电 (王醒) 昨天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海荣做客中纪委网站在线访谈,以“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为主题,解读党内两项法规。
在访谈中,徐海荣表示,《准则》和《条例》是天然的“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顾名思义,“纪律”是关键词。纪律检查机关,要把《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去,抓好自身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对比新旧《条例》,徐海荣介绍,新《条例》的最大特点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新的《条例》既做“减法”,删除原《条例》中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重复的内容;又做“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同时还设立专章把纪律与法律衔接起来,这为“党纪严于国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徐海荣表示,新修订的《准则》明确提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坚持这个高标准一要立根固本;二要修枝剪叶。“吾日三省吾身”,经常对照《党章》和《准则》审视自己;三要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之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好习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