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20日电 (姚茜)近日,最高检网站发布天津市两名正厅级官员案件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日前,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原副局长蒋颖(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日前,天津市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刘地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张家星(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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