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国(资料图)
日前,经教育部党组、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对东北师范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治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治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欺瞒组织,办理并使用假身份证,非法出入边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通奸。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收受款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治国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张治国违纪所得。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决定给予张治国行政开除处分。
此前,张治国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吉林省纪委、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张治国简历
张治国,男,汉族,1956年6月生,吉林九台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二级职员),党委常委,教授。
1978年至1987年 东北师范大学总务处科长、副处长;
1987年至1988年 东北师范大学基建处副处长、处长;
1992年至1994年 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助理;
1994年至今 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 分管基建、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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