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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将每月集中通报“四风”和腐败问题 首月通报131起【4】

2015年07月10日08:3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德庆县马圩镇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该镇与德庆县某公司以虚构合同方式,套取省繁育无病毒种苗科技项目经费30万元。马圩镇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时任该镇党委书记李水亮(现任德庆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2.南雄市全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光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07年至2013年,邓光祥在参与韶赣高速公路古市段征地工作以及全安镇征地工作中,作为征地工作小组成员及征地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构征地事实,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从中分得22186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紫金县蓝塘镇双兴村挪用涉农资金问题。2011年以来,该村将农田复垦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万元套取出来,用于发放村干部春节补助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党员会议补助、村委会日常开支等;将生猪管理费15640元收取后未入村委财务账,直接用于解决计生检查、选举经费不足问题。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杜果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陆丰市甲东镇可湖村违规出租集体物业等问题。2008年以来,该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违规出租集体鱼塘、集体荒地,超越权限非法出卖海砂获利6.8万元。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鑫负直接责任,被开除党籍,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所得被收缴国库。(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防城港市防城区小峰经济作物场套取粮差补贴问题。2015年3月,经防城港市纪委调查组查明,陈晋在担任防城区小峰经济作物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伙同场部副场长兼会计朱永成和办公室主任兼出纳黎景生从2006年7月至2014年6月间虚报场部机关部分人员和利龙、江尾两组群众500多人名单,套取财政粮差补贴资金286万元。目前经初查在套取财政粮差补贴资金286万元中用于:一、虚列韩文锋2004年9月至2012年12月工资165395元、陈先云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工资8.4万元和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共计38.42万元,用于私分,目前已初步查明陈晋从虚列职工工资、水库管理人员工资中分得7万多元;二、虚列扩建环水库公路青苗补偿款293430元,陈晋从中分得3万多元,其行为已涉嫌贪污。此案是一起典型窝案,陈晋是该案的主要责任人,以上涉案的3人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琼中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蔡燕红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8月7日至15日,蔡燕红与红毛镇卫生院院长曹家畅、上安乡卫生院院长王小卫、和平镇卫生院院长陈光雄借到吉林参加培训之机,提前出发绕道湖南省到张家界景区等地参观游览。培训结束后,又到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等地游览,每人违规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8480元。2015年5月,琼中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四人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2.乐东县扶贫办违规发放扶贫物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问题。2011年至2013年,乐东县扶贫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对象资格核实不严,导致扶贫物资被村干部、机关干部等非贫困对象虚报冒领等共计72.07万元,给国家扶贫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乐东县扶贫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15.26万元用于燃料费、接待费等支出。2015年1月,乐东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乐东县扶贫办主任杨绍山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3.五指山市畅好乡林业站副站长黄明荣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补贴资金问题。黄明荣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属于村民朱某的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设计图上的户主姓名改为自己,并虚增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013年9月、12月,黄明荣两次领取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补贴资金共计21840元。2014年5月,五指山市纪委给予黄明荣开除党籍处分;五指山市畅好乡政府免去黄明荣职务并解除聘用关系。

4.临高县博厚镇美所村违规使用征地补偿款问题。2010年12月至2014年3月,美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智清、党支部副书记罗祖强、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王智宛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违规将美所村征地补偿款用于支出与发展生产、集体公益事业无关的开支共696504元。其中用于发放村两委干部工作补助、年终补助计166329元,其中王智清26930元,罗祖强24430元,王智宛22580元。2014年11月,临高县纪委给予王智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罗祖强、王智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梁平县曲水乡长塝村党支部原书记毛心菊、村委会原主任陈民玥、村原文书陈本文贪污油桐栽植专项补贴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5月,三人利用协助乡政府进行油桐栽种、验收以及向村民发放油桐栽植专项补贴款的职务之便,按每亩185元的补贴标准从乡政府领取了121175元油桐栽植专项补贴款,随后三人按每亩90元的标准向村民发放60543元,私自截留60632元予以私分,并伪造各村民小组长领取121175元专项补贴款的凭条交由曲水乡政府入账。2015年2月,梁平县纪委分别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2.万盛经开区黑山镇鱼子村原综治主任兼鱼子村合作社出纳娄义强挪用资金问题。2013年4月,娄义强利用担任鱼子村合作社出纳的职务之便,挪用其所保管的古墓坪社集体资金20万元,用于自己和他人合伙修建的小产权房项目。2013年4月至6月,娄义强利用担任鱼子村合作社出纳的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挪用其所保管的古墓坪社集体资金共计15万元,分两次借给其堂姐夫陈某某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活动。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娄义强分别将挪用的35万元集体资金及利息3000元全部归还。2014年11月,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给予娄义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娄义强的刑事责任。(重庆市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福泉市工信局技术进步科原科长向文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与项目建设科原科长胡泽吉共同受贿问题。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二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125.5万元,其中向文丽受贿57.5万元,胡泽吉受贿68万元。2012年9月,胡泽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19.3万元。2014年12月,二人分别被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二年,受贿资金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2015年1月,福泉市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党籍处分;福泉市监察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昭通市威信县麟凤镇斑鸠村村委会原主任徐明权贪污索贿等问题。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徐明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斑鸠村大沟头、木瓦房小组整村推进项目工程款51155元,违规收取孤儿、五保户、残疾人、低保户等新农合筹资款23180元,办理低保过程中非法索取他人好处9000元,侵占低保群众的低保金3200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昭通市镇雄县场坝镇罗汉村乱收费乱摊派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罗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权朝忠,村党委副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陶光亮,村委会副主任曾龙俊,利用低保档案重新规范化管理之机,通过会议研究向低保户每人收取100元手续费,共计36700元,用于相关材料复印、围墙维修和为民服务窗口建设。权朝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光亮、曾龙俊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所收取资金已采取退还等方式进行处理。

3.昭通市大关县高桥镇甘河村原计生宣传员陈信奎擅自改报危房改造指标问题。2011年,陈信奎任甘河村计生宣传员期间,在落实该村磨槽湾村民小组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指标工作中,擅自将已确定的危房改造指标改报给2009年完成建房的王姓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陈、王二人各分得5000元,陈信奎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昭通市彝良县牛街镇楠木村委会主任罗显兴侵占群众低保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12月,罗显兴领到一陈姓村民低保卡后,一直未发给其本人。2014年4月,罗显兴冒名将该村民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的农村低保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3800元取出占为己有,并撕毁低保卡。罗显兴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资金收缴返还给该陈姓村民。(云南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事处东滩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于凡,违规收受土地开发商所送巨额好处费。雁塔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宝鸡市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原副局长杨勇,多次收受辖区内施工建设单位所送现金,用于个人消费。高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3.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财政所原工作人员袁熙鹏,虚报购车信息,套取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临渭区财政局给予其开除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王家坪村党支部原书记牛永宏,非法收受土地承包商所送现金,用于个人开支。宝塔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1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滩派出所民警姬小勇受贿问题。姬小勇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张某某非法拘禁案过程中,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其亲属索贿40000元。姬小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原副镇长张福亨贪污问题。张福亨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以核拨美国红辣椒繁育补贴的形式,侵吞公款10000元,用于支付自己修建房屋拉沙款。张福亨受到免职、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3.酒泉市金塔县古城乡旧寺墩村党总支原书记王世海挪用和贪污公款问题。王世海利用职务之便,将县财政局拨付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补助资金中30407元用于个人搭建温棚使用,并采取虚报的方式,侵吞集体资金15837.35元。王世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西坝司法所原所长张发兵贪污问题。张发兵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万元,并将其中的8000元据为己有。张发兵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5.张掖市肃南县祁丰藏族乡文殊村党支部原书记朵玉山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朵玉山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承揽工程后,低价发包给别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6490元。朵玉山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6.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王庄村村委会原主任王玉德贪污问题。王玉德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24540元,其中22040元由其个人使用。王玉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天水市张家川县恭门镇张巴村原文书崔仁杰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问题。崔仁杰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15220元,其中4000元用于缴纳该村社会抚养费,自己使用11220元。崔仁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天水市武山县高楼乡八营村村委会文书雷麦娃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雷麦娃利用职务之便,在高楼乡八营村落实“千亩丰产方”及“百亩公关方”项目化肥第二次发放中,优亲厚友,将10袋化肥发放给了与自己关系较好的农户,将8袋占为己有,损害了群众利益。雷麦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白银市会宁县刘家寨子乡后沟村村干部贪污问题。后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孙俊仁、村委会主任陈贵、文书冉东武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51367.45元。孙俊仁、陈贵、冉东武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大寨村截留民政救灾资金问题。大寨村在2013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工作中严重违反政策规定,私自截留民政救灾资金27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大寨村党支部书记力自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庆阳市华池县城壕乡计生办原主任姚志斌收受贿赂问题。姚志斌在担任城壕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6次,收取现金21400元。姚志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定西市渭源县林业局五竹林场场长牛亚伟用虚假燃油发票违规套取资金问题。牛亚伟安排单位会计用虚假燃油发票从石油价格补贴项目款中套取资金19354.97元,用于支出招待费等。牛亚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陇南市文县桥头乡闫家村文书周左兴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周左兴利用工作之便,虚列退耕还林户头和面积,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34741.5元。周左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4.甘南州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会计金玲贪污和挪用公款问题。金玲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的非法手段侵吞单位公款利息20900元,挪用公款70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金玲受到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5.临夏州临夏县榆林乡榆丰村党支部书记李尕来及家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李尕来违规操作,将本人及家属共6人安排为农村一类低保对象,低保金在其妻子名下领取,违规领取低保金总计5760元。李尕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个别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7月12日,城西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纠纷案时,负责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审判员李洪岐让当事人承担往返西南政法大学出差费用并收取出差补助;负责审理该案的干部杨明有将案件证据材料丢失,致使案件当事人不服两级法院判决结果,造成多次越级上访。2014年12月30日,城西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给予李洪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明有行政记过处分。

2.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西岔村村干部在“两房”建设中违规收取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西岔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广财利用职务之便,在评定农村危房改造户、奖励性住房户时,违规收取4户村民1000元,并将村集体土地0.8亩非法转让给村民用于建房。村委会原会计董吉兰违规收取7户村民4400元,并无故扣留1户危房改造补助卡2年。2015年2月25日,拦隆口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广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董吉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海东市乐都区共和乡书卜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长国、村委会原主任李长伟、村原文书李显彦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2010年至2012年整村推进项目资金3.5万元入股某私营企业分红,获得红利共计1.26万元。2015年3月19日,乐都区共和乡党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冒领资金及红利予以追缴。

4.海西州格尔木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党支部原书记、站长晁万鼎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晁万鼎在任格尔木市畜牧兽医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擅自将畜牧兽医站院内7亩国有土地长期出租、将地上建筑物出售,并将出租、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兽医站工程基建款。在本人退休后,仍将单位1万元油料卡归个人使用。2015年3月13日,格尔木市纪委报经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晁万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海北州祁连县经济和商务局收受企业赞助款问题。该局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利益,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收取三家私营企业各种名义赞助款共计23万元(其中,9.9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开支,13.07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2014年12月4日,祁连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黄南州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多杰仁增受贿问题。2013年3月、5月,多杰仁增利用职务便利,在签订苗木购销合同时,收受供销商感谢费共计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3月15日,尖扎县纪委监察局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多杰仁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尖扎县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泾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六十挪用公款问题。2011年4月,金六十帮助他人挪用村级互助发展资金10万元,用于玩赌博机和偿还赌债。金凤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良渠稍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占河贪污问题。2013年谢占河指使他人虚造征地补偿面积36.45亩,套取征地补偿款674325元,并从中支取11万元供自己使用,后以给领导送礼为由将其中8万元占为己有。西夏区芦花台党工委研究并报西夏区纪委同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兴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占义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问题。1999年至2005年王占义以他人名义申报退耕还林面积27.4亩,领取补贴资金39200元,并将28900元挪作他用。红寺堡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南关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全良贪污问题。2012年马全良违反规定,截留南关村覆膜项目中的652卷地膜,其中392卷用于村务开支,剩下260卷以每卷40元出售,得款10400元,并占为己有。同心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张家山村原文书丁小平贪污问题。2011年9月,丁小平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草原承包面积2800亩,骗取草原生态补偿款33600元。原州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米粮川村党支部书记田兴良违纪问题。2009年,在生态移民搬迁过程中,田兴良违规为其亲属分配移民房3套,同时违规给不属于搬迁对象的4人各分配住房1套。2014年4月,在实施扶贫项目中,违规向无本村户口且不在该移民区居住的9户农户发放羊41只。沙坡头区纪工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七个星镇七个星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天河,在收取2014年该村村民新农保参保资金过程中,将7750元参保资金据为己有,导致村民未能及时参保,影响村民大病就医。2015年3月27日,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塔城地区额敏县二支河牧场斯海因村村委会副主任叶尔肯别克·阿巴依,将村民上交的16500元富民安居建房自筹款挪用,导致村民未能及时享受富民安居建房优惠政策,房屋至今未开工建设。2015年3月11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沙斯特布拉格村党支部副书记吐尔逊哈力·库西肯巴依,利用职务之便将33100元富民安居工程款挪作他用,将26户牧民24000元草原补助款非法占有。2015年5月7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4.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乡麻扎库勒村党支部原书记买沙依木·阿塔吾拉,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85500元,自己私分24239元;采用别人的名义冒名领取价值19000元富民安居房建筑材料;向村民乱罚款1000元归个人使用;向村民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5700元至今未还。2015年4月14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5.2015年1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半截沟镇大庄子村,组织22名村组干部赴外省市旅游,并用公款给每人补助3500元。2015年4月14日,给予该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生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签字同意财务报销的半截沟镇党委书记周晓勇党内警告处分。

6.2013年8月,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寄宿制学校校长巴哈·汗加尔,安排学校工会组织42名教职工旅游,费用共计68678元,其中个人承担42000元,剩余26678元从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2015年5月12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012年4月,在塔里木大学宿舍管理区无线网络信号覆盖项目施工中,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科长王黎炜,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方索要价值3500元三星手机一部。塔里木大学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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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崔小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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