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一案,由廊坊市中级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廊坊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3年,被告人祝作利利用担任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主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陕西鼎天济农腐殖酸制品有限公司、西安联合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涛,陕西贝斯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玉玺等人及相关单位在获取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审批、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4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祝作利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被告人祝作利的亲属、当地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案将择期宣判。(记者肖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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