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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反腐辩证法

记者 潘旭涛 申孟哲

2015年06月25日07:2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抓手
  蒋跃新作

除魔
  大巢作

强身
  徐骏作

“一竿子插到底”
  商海春作

在反腐高压之势下,公众对中纪委的一言一行都保持高度敏感。不久前,中纪委网站一句“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激起了外界的强烈反响,“反腐要转向”的论调也随之而生。

其实,“双刃剑”只是一种典型的辩证思维——“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从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重到“树木”与“森林”分清,再到“破”与“立”结合,在中共的反腐理念里,辩证法无处不在。只有理解这些辩证法,才便于厘清反腐形势,认识反腐走向。

“树木”与“森林”分清

重点盯住“三类人”

观察纪委最近的动作不难发现,对人大、政协副职的查处,人数较之前少了许多;而对手握实权、年轻并看似有前途的官员,查处力度不断加大。

这一趋势,在中纪委网站的一篇文章里得到了印证。

《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一文,将能不能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定位为“关系到纪律检查机关能否完成中央交给的目标任务”。

“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简单理解,就是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那么,今后反腐的重点在哪儿?上述文章直截了当指向“三类人”: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除了从原则上划出重点,在操作层面上,中纪委也给出了明确的“套路”: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必须马上严肃处理;有两种情况的要重点关注,抓紧处理;有一种情况也要认真对待,不能放过。

在中纪委看来,另外一个重点是班子:“班子问题最重要,不管是哪个地区还是部门,都要先分析掌握班子情况。”

这一思路在最近公布的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里得到了体现。在被巡视的26家央企里,除了中国电科、国电集团两家企业之外,其余均被直接指出了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

从领域来看,依然有反腐重点。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向本报表示,当前以央企、追逃追赃、军队等为反腐重点,这是在清理存量;而遏制增量的手段主要是抓早抓小,防线前移。

显然,“树木”与“森林”也是一种局部与整体关系。因此,“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把查办腐败案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达到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效果,已经成为纪委的反腐思路。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行

反腐渐转向常态化

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着重指出,被巡视央企的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因此,才有了诸如“重经营、轻党建,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对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偏软”“纲纪不张,软弱涣散”等表述。

专家表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从来就不仅是各级纪委、尤其不仅是中央纪委的事,而是需要举全党之力进行的长期工程。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将压力层层传导、将责任明确和细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反腐成为一个不可逆的常态化进程。

谁来负责?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和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各级党组织多多少少都存在“重业务、轻作风”的倾向,这在中央巡视组的历次反馈报告中都可以看出。各级纪委也如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那样,存在“不敢管”“执纪失之于软”的现象,甚至为了所谓地方形象而“瞒案不报”。

有分析指出,这样的局面不转变,反腐就无法治本。如果各级党委和纪委无法扛起份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仅靠外界和上级的压力发现问题,这样的局面注定无法持久。

因此,如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所言,2015年,是反腐的“责任追究年”——不仅要推动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而且会强化责任追究,尤其是要突出问责。

问责早已开始:此前1个月,在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单位晒出的“整改清单中”,因下属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神宁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被追责;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1名局级干部,则因对有关违纪案件存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宁夏,近日出台一项规定,将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的考核,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四川,在去年落实“两个责任”的基础上,又细化了各级纪委及人员的20项职责;而在安徽,此前出问题的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党组、纪检组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也被追究。

有力度、有速度,有查处、有规章,以这样的节奏推进“两个责任”,反腐岂有放缓、“转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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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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