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岳辉 (资料图)
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中院获悉,16日,郴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岳辉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刘岳辉被控涉案逾千万元,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2014年5月,湖南省纪委对刘岳辉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同年8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2015年5月10日,刘岳辉被郴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岳辉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副主任、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612万余元。1996年至2014年5月9日,尚有739万余元人民币、5.9万元港币、4000美元、4000欧元无法说明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岳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一天开庭审理,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将依法择期宣判。(新华网长沙6月17日电 记者陈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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