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12日电 (张玉)据重庆市纪委网站消息,重庆市13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具体内容如下:
忠县科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洪云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经查,杨洪云在担任忠县东溪镇镇长、白石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忠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杨洪云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铜梁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七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近期,铜梁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一起市政园林管理局干部受贿窝案,多人被追究纪律责任。
经查,原铜梁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李应明、纪检组长陈建华、市政设施管理所所长杨光友、公园管理所所长张显云、路灯管理所所长张勇、环卫管理所所长朱军、园林管理所所长刘义平在市政设施设备采购、市政工程建设、绿化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共同收受相关企业及人员贿赂,数额巨大。上述七人中,陈建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其余六人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涪陵区林业局五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近期,涪陵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一起贪污窝案,多人被追究纪律责任。
经查,原涪陵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发意伙同副局长李忠明、财务科长胡中平、造林绿化科长彭红卫、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站副站长况华,采取虚列开支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69万余元入该局小金库,并将其中19万元予以私分。胡中平还有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上述五人均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行政开除)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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